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3-31 01:40:05

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开放填报 办税只需三样信息


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包”正在加速“落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从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就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相应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将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针对网友关心的“要填报哪些信息”“何时才享受政策”等高频问题,一线税务人员在接受央广记者采访时进行了解答。
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记者注意到,从国务院印发通知到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开放相应填报功能,期间不超过12个小时。对于“有宝家庭”来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包”已触手可及。
既然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宝爸宝妈”们具体要准备哪些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所得税科陈德刚介绍,一般来说,只需要提供三样信息——孩子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扣除分配比例。“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相关信息,也可以向任职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孩子的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在扣除分配比例上,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由夫妻任意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陈德刚说。
有网友留言,如果现在还没有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会错过政策“班车”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纳税人可以在填报时先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后,及时补充更新就可以。
根据国务院通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新政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一些网友有疑问——现在已到3月底,那么前几个月的扣除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姜伟答疑,这不影响纳税人依法享受政策。具体来说,纳税人既可以在马上到来的4月份一次性扣除前4个月的,也可以在明年个税年度汇算时一并扣除。“现在马上就到4月份了,纳税人把相关信息提交给单位以后,由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的时候,为纳税人申报1-4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还有一种选择就是,纳税人在明年3-6月份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选择一次性扣除今年1-12月份的费用,这样来享受政策也是可以的。”姜伟说。
“宝爸宝妈”们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正在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汇算还不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因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新政是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而2021年度个税汇算是对去年的个人所得税“算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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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石家庄税务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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