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期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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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对象是什么?
答
我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对象是福建省江海堤防受益范围内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问
我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是什么?
答
我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为:
(1)工业企业、外贸流通企业按照流转税额的0.9‰缴纳;
(2)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缴纳;
(3)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9‰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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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期限是何时?
答
除定期定额户按季申报外,其他按期申报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改为实行按年征收,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申报征缴期,申报缴纳上一年度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比如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所属期2021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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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缴纳路径在哪?
答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从原有的“通用申报表”迁移到“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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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
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12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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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事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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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税务 莆田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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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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