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税务新旧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基本医保缴费怎么办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9/324_1648531517600.gif?width=1080&size=328293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通告(附后),2022年3月19日0:00至3月30日24:0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暂停办理我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等各类缴费对象所有渠道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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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
基本医保缴费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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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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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单位2022年3月保费无法正常征缴的,待税务新系统上线后,允许参保单位延长1个月完成征缴,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2.参保单位2022年3月保费已经征收,因税务系统切换导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无法划拨的,待税务系统上线数据交互正常后进行划拨,其参保员工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3.税务新系统上线后,因系统不稳定等客观原因造成征缴数据传输差错、征缴不到位等情形超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提供《协商处理缴费人医保待遇的函》按正常缴费办理,参保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02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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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停机前登记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人员,2022年3月31日至4月2日期间通过税务征收渠道完成缴费的,医保缴费之日按2022年3月19日确认。税务系统停机期间登记参保的参保人员,在3月31日至4月2日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缴费日期按参保登记日期确认;续保人员,在3月31日至4月2日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按缴费日期确认。
(附: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宁德医疗保障丨素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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