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3-29 11:06:13

课堂专场:政策宣讲走进福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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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聘请的职业经纪人要求在合同上注明待遇为税后年薪,请问,税后年薪可以在合同上注明吗?如果注明了是否合法?”
“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同时扣除?”
“职工退休后返聘取得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汉川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和沉湖税务分局联合主办的汉川市税务局税收政策宣讲课堂福星专场,在沉湖镇福星集团会议大厅开课。宣讲结束后,企业财务人员纷纷提问,税务人员一一认真作答。
在3月14日,汉川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建初调研福星集团时,集团总裁谭少伟感谢税务部门为福星集团提供优质服务,希望税务部门能深入企业面对面宣讲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刘建初当即承诺一定宣讲到位。随后,汉川市税务局迅速行动,精心准备,将税收政策宣讲课堂搬到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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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税收政策进企业宣讲课堂,税务局派出业务精英,先后讲解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解读》《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相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等内容。福星集团所属10家子公司的53名财务人员参加宣讲课堂。
在互动环节,针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宣讲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解答,现场氛围融洽,意犹未尽。原本安排半个小时的互动环节,在你问我答中不知不觉延长了将近一个小时。(王先忠、张驰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汉川市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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