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截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还没完成的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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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2022年3月31日就要截止啦,现在已进入倒计时,还没有完成的快跟着小编一起操作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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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PART
02
申报办理途径
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1)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实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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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我要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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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情况选择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填写申报表后保存发送并完成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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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时,系统将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
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注意:只能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板,通过【年度汇缴申报】填写申报表后保存发送并完成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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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税服务厅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PART
03
缴款环节
根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的申报内容,系统会计算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缴税,如需缴税,可通过三方协议、银联在线支付、银行端凭证支付、扫码支付等4种途径进行缴税。
来源: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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