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策君 发表于 2022-3-25 02:01:38

重磅!两部门发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5/569_1648144896735.gif?width=856&size=719691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5/145_1648144897513.png?width=640&size=49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重庆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5/672_1648144897653.gif?width=640&size=137446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5/878_1648144897943.gif?width=637&size=2984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磅!两部门发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