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9 12:55:44

发改高技[2009]290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9年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9年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9]2904号
【发布文号】 发改高技[2009]2904号
【发文日期】 2009-11-17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根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发改高技[2005]2136号),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了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工作,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认定企业中投资额超过80亿人民币、线宽小于0.25微米、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见附表备注),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号文件有关优惠政策。此前经认定已开始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凡适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企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事宜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表:2009年度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节选我省企业)
17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21 杭州士兰集成电器有限公司
52 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5 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56 宁波立立半导体有限公司
63 杭州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85 杭州士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90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
121 浙江华越芯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3 浙江金凯微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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