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3-22 14:30:43

缴费提醒|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有变化 请及时缴纳医保费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2/185_1647930642827.png?width=640&size=2747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2/550_1647930643010.png?width=680&size=29623
缴/费/提/醒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2/127_1647930643121.png?width=680&size=11375
缴费提醒!
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有变化
请及时缴纳医保费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注意啦!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参照此规定执行,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您可以每年1月份选择按年度或半年预缴,也可以按月缴费,为保障您的医保待遇正常享受,聊城税务提醒您及时缴费。
缴费方式:
一、用人单位
您可以通过通过网页端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社保费缴纳模块、“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 -依次选择“资料下载”- “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社保费申报缴费模块或者前往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缴费。
请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前务必先到医保部门办理缴费确认业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
您可以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通过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费缴纳进行缴费,或者到当地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前台进行缴费。
您还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社保缴费指引”小程序,了解更多缴费渠道及缴费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22/170_1647930643475.png?width=414&size=19329
疫情期间,推荐您尽量选择网上、掌上缴费渠道!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责编:海 慧
编审:张 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缴费提醒|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有变化 请及时缴纳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