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9 12:53:00

浙发改高技[2010]206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家规划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公布2009年度国家规划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浙发改高技[2010]206号
【发布文号】 浙发改高技[2010]206号
【发文日期】 2010-03-10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杭州市发改委、信息办、外经贸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3357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共有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等14家软件企业(详见附件)被认定为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文件精神,对于2009年未享受低于10%的税率优惠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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