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2-3-19 01:15:54

【提醒】3月31日前,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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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3月31日要截止报送了!
提醒便利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公布,2019年第43号修改)规定:3月31日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须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重点提醒
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有什么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公布,2019年第43号修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相关要求,存在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形的,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中进行相应扣分。
年报操作手册来了
01谁要报?
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
●税务师事务所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02报什么?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内容包括:机构及人员基本信息、机构经营信息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信息以及机构其他信息等。

03怎么报?
让我们按图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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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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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示填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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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①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的是2021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②本表“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数”填写已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本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人数。
③本表“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栏目为选填项目。
④表中金额单位为“元”。
※填写“经办人员”,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并保存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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