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3月31日截止!这些资料您报送了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15/381_1647320109759.png?width=269&size=9266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相关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
具体报送事项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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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
(二)《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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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方式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地址如下:
(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
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或“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路径进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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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进行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时,需已进行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与人员信息采集,且机构需存在有效的服务协议。如您还未采集服务协议,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实名制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模块办理。
(二)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的年度报告和专项业务报告信息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中“业务信息质量”指标的重要内容。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逾期报送、未报送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税务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扣分、降低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按时如实填报。
编辑:市局税收宣传中心|供稿:市局纳税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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