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2-3-11 04:00:55

【温馨提醒】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请注意!年度报告3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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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1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发布,根据2019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修正)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快收好这份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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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报?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
税务师事务所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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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需已办理商事登记,并已完成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实名信息采集。
没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请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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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报?
报送路径:“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让我们一步步操作下来: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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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跳转后,点击左边功能菜单“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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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相应年度,核对机构基本信息并据实填写业务信息及表单数据项,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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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现以下提示,点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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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项办理完成,弹出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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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提醒的是,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报送年度报告的同时也别忘记报送2021年的专项业务报告哦!
福建税务丨素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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