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甘肃省财政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甘肃省财政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第796期)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11/563_1646930749774.png?width=975&size=374378
2021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思想实举措,财政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一)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省财政厅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重中之重,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着力增强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精神引领和方向指引,自觉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依法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省财政厅党组认真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谋划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厅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召开2次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制定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务服务“好差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措施,逐步构建形成财政法治建设“1+N”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全省财政法治调研,深入了解各级财政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现状,针对问题短板,提出下一步举措思路,进一步促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三)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不断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确保财政决策行为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厅党组会议32次、厅长办公会议11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审核机制,规范制发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备案监督,及时公开发布,定期动态清理,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1,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41件,备案率、合规率100%;公布2011-2020年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244件,确保财政制度规定与上位法精神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有力维护法治统一。
二、建制度提质效,依法理财水平有力提升
(一)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细化实化制度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会同省税务局和省级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积极沟通衔接,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运行监测,确保收入保持合理区间平稳运行。全年财政收入“量质齐升”,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8亿元,增长14.6%,其中:税收收入667.4亿元,增长17.5%;非税收入334.4亿元,增长9.1%。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66.6%,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二)健全财税管理制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跟中央改革步伐,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细化明确改革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全面提升管财用财能力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授权,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地方税收制度,研究确定契税具体适用税率,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
(三)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推动过紧日子要求制度化常态化,督促部门大力精简各类公务活动,严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基本民生保障和重点领域支出。2021年省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规范部门增支事项办理程序,严控执行中预算追加事项。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使用,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动议事机制和13个县区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搭建起1个总办法、5个分环节的“1+5”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实现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组织省级部门对132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63.1亿元。成立6个督查组,组织对所有市州、24个县区、24个省级部门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工作提升。加强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结果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盯重点把关键,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切实发挥财政政策效应。一方面,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落实落细国家明确延续和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减尽减、当免则免,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帮助企业缓解困难、更好发展。2021年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1亿元。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坚决落实财政部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持续创新优化流程,打通资金拨付、库款调度、资金使用等环节,探索常态化对账机制,构建全程监控可追溯的监管网络,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着力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2021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908.1亿元,省级安排直达资金56.3亿元;支出915.5亿元,支出进度94.7%。
(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按照我省政务服务要素标准“四级46同”原则,分三批次完成全省财政447项事项梳理任务,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市、县不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压减办结时限、减少跑动次数,省级财政事项全部实现“零见面”办理,办结时限由法定总计710个工作日压减为201个工作日,压减率达71.7%。完成财政3项电子证照制作及数据归集,梳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扎实开展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和事中事后监管集中排查整治,确保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后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正确高效运用省级平台实施检查,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提升财政监管效能。2021年,抽查检查25家会计师事务所、2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0家资产评估机构、2家金融机构。
(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认真履行省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职能,积极配合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系会议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细则,抓好贯彻执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各类财政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统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持续清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共清理省级供应商库3个,市级供应商库29个,从源头杜绝政府采购领域歧视性、排他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7次,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召开厅长专题会议4次,集体研究讨论重大执法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责令市州财政部门重新作出行政决定1件、维持1件;被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上级部门维持4件、驳回1件,1件申请人提出终止。会同省司法厅印发《甘肃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范围、种类、标准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着装、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
四、抓监督促落实,财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深入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和省人大有关要求,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自觉接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配合省人大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广泛听取吸纳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监督,针对审计和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印发《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省级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政策跟踪问效,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灵活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绩效评价等多种手段,保障重大财税政策和现代财税体制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加强财政收入虚假问题整治,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度公开要点,紧贴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直达资金、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2021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7件;通过设置“厅长信箱”“公众咨询”栏目办理网民留言1336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79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33条。
五、重法宣夯基础,法治自觉意识显著增强
(一)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健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作为必学内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把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年度计划重点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30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平台”线上学习、183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不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以学法实效促进工作依法落实。
(二)突出重点提升普法实效。认真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22名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扎实组织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挂图、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积极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辅导,讲授民法典要义,阐释民法典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部分干部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
(三)认真落实财政普法责任。根据财政普法职责任务,制定年度财政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0项普法重点内容,将各项普法任务细化到处室,靠实普法责任,推动财政普法工作有效落实。利用预算布置会、业务培训会、工作交流会等时机,加大对预算部门、服务对象普法力度,深入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省直部门相关人员和全省财政干部参加了财政部举办的新修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财政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有效促进财政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新形势下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还不够,个别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树的还不牢,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上需要持续不断用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更强的举措,厉行法治、践行法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