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厅温馨提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9/506_1646810422289.gif?width=900&size=289357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日,我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建议您在办理税费业务时,遵循“税费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优先选择河北省电子税务局、“阳光e税”远程帮办中心、河北税务APP、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咨询”“我要查询”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
(二)“阳光e税”远程帮办中心。提供“电话聆听”“在线咨询辅导”“涉税业务远程协助”“自助终端在线帮助”等功能,疑难问题可通过远程帮办中心提供解决办法。(“阳光e税”远程帮办中心网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18011/customer/login,也可以登录到电子税务局后从首页进入帮办中心或扫描一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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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各县(市、区)局远程帮办中心对外公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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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助办税设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设备均定时消毒,请您尽量到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四)办税服务厅。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在进入办税服务厅时,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发票相关业务
(一)网上申领,邮寄送达。2022年我们将继续在纳税信用等级A、B级纳税人中推行网上申领、发票邮寄业务。您可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在首页搜索“发票领用”,或者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功能模块,选择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办理发票邮寄业务。
(二)发票领购和代开。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领或代开发票时,尽可能选择办税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大厅自助办税终端进行办理。
三、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办理
如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四、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需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
1.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申报缴费和票据打印。
2.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二)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2.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3.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4.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系统运维和监控,保障各线上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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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邢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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