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三月申报提醒请收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9/662_1646798444620.gif?width=500&size=41571三月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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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15日
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 3月4日-31日
申报缴纳社保费。
● 1月4日-3月25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扣费。
● 1月1日-3月31日
申报缴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 3月1日-6月30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 1月1日-5月31日
申报缴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2年度车船税。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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