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3-4 02:05:25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开始了!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718_1646330718061.gif?width=640&size=3494901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906_1646330718459.jpg?width=600&size=53969

3月1日
2022年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853_1646330718688.png?width=75&size=7476
审核对象
宜昌市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410_1646330718857.png?width=75&size=7476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 PC 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操作方式见附件《用人单位网报系统操作指南》。
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所辖区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433_1646330718952.png?width=75&size=7476
申报材料
(一) 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 窗口办理
1.《湖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4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持编制核定本或编制卡)原件和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
5.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证明”);6、用人单位公章(现场打印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985_1646330719296.png?width=75&size=7476
相关说明
1.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怎么操作?看这里!
详情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422_1646330719463.jpg?width=1080&size=295695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992_1646330719932.png?width=556&size=229009

来源:宜昌市残联

往期精彩回顾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915_1646330720110.jpg?width=750&size=29617
http://file.tax100.com/o/202203/04/472_1646330721424.mp4
两部门: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李国璋:绿“税”助力兴发成为精细磷化领军企业

当阳税务:政策服务“加持”企业产销两旺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