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16〕91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6〕9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要求,现将《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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