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2-18 00:20:25

税费政策即问即答(十一)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
相关问题解答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提供预约办税服务,对于想要预约办税或者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有疑问的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1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578_1645114821503.jpg?width=410&size=20067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242_1645114821886.jpg
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纳税人怎么预约办税?
答: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预约有关功能将于2月16日上线,届时我们将同步发布预约操作指南。

2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679_1645114822095.jpg
纳税人想预约3月7日办理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855_1645114822309.jpg?width=425&size=20591
答: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7日办理汇算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可以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即可。如纳税人情况紧急,又预约不到合适的时间,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248_1645114822686.jpg?width=410&size=20067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351_1645114822798.jpg
我是一家超市,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状况比较稳定,每个季度销售百货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左右。请问我超市2季度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纳税人在3月1日汇算期开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预约办税,此时再预约还来得及吗?
答:3月1日以后直到3月15日,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预约即可。当然,纳税人也可以不预约,3月16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

4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871_1645114823041.jpg
纳税人所在的工作单位通知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此种情况需要预约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342_1645114823347.jpg?width=425&size=20591
答:为了合理有序的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有效提升纳税人的办理体验,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实需要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

5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729_1645114823503.jpg?width=410&size=20067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949_1645114823751.jpg
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人有哪些?
答: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明确了2021——2023年,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可继续适用免予年度汇算的政策。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无需退补税)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即自愿放弃退税,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6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531_1645114823946.jpg?width=410&size=20067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337_1645114824212.jpg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人有哪些?
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END
来源:佳木斯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18/465_1645114824371.jpg?width=600&size=53437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税费政策即问即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