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接触、网上办——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操作流程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1 15:54 编辑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保障您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请您务必提醒其应于6月30日前,尽快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办理年度汇算,避免因逾期未办理而造成不必要的税务行政处罚。
办理个税年度汇算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
2020年6月8日
以下情形需要参加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是否满足以上条件,您可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办理。
在“税款计算”界面如果存在应退或应补税额,则需要提交申报,完成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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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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