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您有一封邮件请查收!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规定,请您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填报相关信息,并查询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信用信息。
一、填报指南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采集
填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报送时间: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
2.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
填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
报送时间: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
3.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采集
填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年度报告)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
报送时间: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
4.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采集
填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专项报告)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
报送时间: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
二、信用信息查询指引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查询
查询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明细查询,可查询本机构当前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
2.人员信用积分查询
查询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查询,可查询本机构当前有任职协议且协议未终止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积分。
三、新增功能介绍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开发了委托人评价功能。通过本功能,委托人可对受托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涉税信用服务系统根据委托人的评价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核算信用积分。
填报路径:
1.委托单位以“企业户登录”方式使用本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进入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在“我的待办”栏查找“委托人评价”待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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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右侧操作栏的“评价”按钮,打开委托人评价窗口。可供选择的评价结果分为5档,依次是“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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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选择某个评价档次后,点击下方的“确认”按钮完成评价操作,系统弹出结果提示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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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评价周期。
2.在评价周期末(每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向每个委托人发起一次评价。
3.双方在评价周期内结束委托关系的,在结束的当天即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一次评价,期末则不再发起评价。
注意事项:
1.“委托人评价”在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栏中只保留15天。如15天内没有进行评价操作,则系统默认按照“基本满意”自动完成评价;
2.系统提供的5个评价档次为单选项,不能同时选择一个以上的评价档次,也不能不做选择直接确认提交。
3.委托单位评价结束后,其评价结果不能再做修改。
您填报的信息将有助于提升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请及时填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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