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2-15 05:45:13

双创|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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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获得上市公司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的个人
优惠内容
自2016年9月1日起,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获得上市公司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 号)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 年第 62 号)
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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