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2-2-8 15:55:07

【辅导】本次《公告》与此前相比,纳税信用修复情形有哪些改变?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08/699_1644306904866.gif?width=640&size=6261
大家好,欢迎来到辽宁省税务局的“税费小知识”讲堂。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以下简称《修复公告》)相比,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今天将就此逐一为大家进行讲解。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08/441_1644306906492.mp4
来源:辽宁税务
扫 描 二 维 码
关 注 沈 阳 税 务
微博
微信
头条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08/648_1644306905021.png?width=344&size=34723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08/398_1644306905486.jpg?width=860&size=61058
http://file.tax100.com/o/202202/08/195_1644306905997.png?width=250&size=7047
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辅导】本次《公告》与此前相比,纳税信用修复情形有哪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