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2-2-8 14:35:16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业务受理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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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缴费,建立健全税费服务“一口进、一口出”工作机制,决定从2022年2月1日起,调整南通市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范围内出口退(免)税业务线下受理地点,实行线下业务同城通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第二税务分局(南通市工农路197号)不再负责出口退(免)税业务的线下受理。

二、南通市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范围内相关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线下业务调整至以下地址受理:

(一)驻南通市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一楼;

(二)驻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北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A座二楼;

(三)驻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南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青年中路128号崇川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东区);

(四)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裙楼一楼;

(五)驻南通市政务服务通州湾分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二楼。

三、出口退(免)税业务的线上办理渠道不变。

咨询电话:1236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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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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