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重点税源信息采集等功能升级啦!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28/554_1643350241999.gif?width=640&size=1960031近期,电子税务局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将于2022年2月1日正式启用。春节放假期间,电子税务局正常运行,我们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新春快乐。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一、重点税源信息采集功能
优化内容:根据总局要求,调整重点税源信息采集功能,一是删除产品表,二是将表头名称中的“(月报)表”、“(季报)表”修改为“补充采集表”,三是调整部分表计算公式和审核公式,四是景气表中删除“三、主要指标预测”。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重点税源信息采集—重点税源2022”功能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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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在线填报”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1、税收表
点击“税收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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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表
点击“信息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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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行“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填报说明调整如下:
①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税收表,按季填报财务表、景气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A.编报汇总报表;B.编报合并报表;C.编报本企业报表。
②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税收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按季填报财务表、景气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A.编报汇总报表;B.编报合并报表;C.编报本企业报表。
③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税收表的其它指标(166行-180行)。
3、景气表
点击“景气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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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表
点击“财务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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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功能
优化内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11月申报的10月属期税款2022年2月23日延缓到期,电子税务局开通此类税款缴纳功能,已经签署三方协议并选择自动扣款的,2月征期内系统自动对延缓到期的税款进行扣款。
功能操作: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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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请在2月征期内,按时完成本月申报税款的同时,记得按时缴纳已延缓到期的2021年10月属期税款。征期内,请及时关注延缓到期税款缴纳情况,防止产生滞纳金。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申请
优化内容: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操作,调整为系统自动审核,纳税人提交申请后,可立即查看申请结果信息。
功能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进入延期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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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点击右上角“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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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延期信息并上传附送资料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延期申请,可立即查看申请结果。
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一般纳税人适用)
优化内容:纳税人前期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缴回后,在本期申报时,附表二第22栏自动带出负的上期“缴回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调整为自动带出不能修改,但可以保存,继续申报。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登录后首页“我的待办”下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
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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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第22栏自动带出负的上期“缴回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时,可以保存后继续申报。
五、调整车船税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将原来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减免性质代码12061001)”拆分成两个减免税项目: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减免性质代码没有变化,仍为12061001;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免性质代码变更为12061009。纳税人进行车船税申报时,注意选择适用本单位的减免税项目。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登录后首页“我的待办”下进入申报界面,或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合并纳税申报—车船税(自行申报,不含代收代缴车船税)”。
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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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已将原来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减免性质代码12061001)”拆分成两个减免税项目,请注意选择适用本单位的减免税项目。
六、纳税信用修复功能
优化内容:优化纳税信用修复接口,支持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修复申请,并可向纳税人反馈申请结果信息。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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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申请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七、调整网格化服务消息推送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网格化服务消息推送”功能,在该模块下增加通用温馨提示消息、税收政策温馨提示消息、应申报温馨提示、留抵退税温馨提示。提示类信息支持纳税人进行“免打扰设置”;留抵退税温馨提示下,纳税人如选择“符合条件,将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功能申请界面。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互动中心—我的消息—网格化服务消息推送”,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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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温馨提示消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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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选择“本年不再提醒”。
2、税收政策温馨提示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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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免打扰设置,系统设置“该事项继续提醒”、“该事项本年不再提醒”选择项。
3、应申报温馨提示,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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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免打扰设置,系统设置“该事项继续提醒”、“该事项本年不再提醒”选择项。
4、留抵退税温馨提示,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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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符合条件,将申请”时,系统自动打开留抵退税申请页面,纳税人可填写留抵退税申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韩晓琳
编审: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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