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8 11:20: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征[2000]第28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物价局等7个单位转发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物价局等7个单位转发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征第282号
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物价局等7个单位转发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征第282号
全文有效
2000年5月10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市物价局、财政局、经济委员会、审计局、监察局、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转发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价〈收〉字9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时间对本单位推广使用IC卡的通知进行一次清理和自查,清理和自查小结于5月20日前书面报市局征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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