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关于做好近期办税(费)服务的相关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关于做好近期办税(费)服务的相关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服务辖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提示您:
一、2022年1月我市税费(社保费除外)申报期限暂延长至1月25日。1月19日16时前,尚未缴纳2022年1月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应在1月21日至31日前申报2月份应缴纳社保费的同时完成1月份社保费补缴费申报,且不加收滞纳金。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
二、推荐您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请通过天津税务APP、津心办APP、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做到“非必要,不进厅”。
单位社保费缴纳请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或在所属社保分中心临柜办理社保费核定业务;办理核保后可通过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选择三方协议划款或打印银行端缴费凭证前往银行或银联云闪付APP等方式缴费。
上述相关操作指南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或关注天津税务、天津西青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的,请您务必提前一天通过“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实现分时分批错峰办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进厅后请您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接受防疫人员登记、测温,查验双码及核酸检测报告,并扫场所码,办税服务厅将根据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在厅期间请保持距离并间隔就坐,办理完成后尽快离厅,减少停留时间。
四、辖区内企业纳税人可就近前往第一税务所柳口路厅、津港公路厅办理业务,辖区内个体纳税人可就近前往所属街镇税务所办理业务。
西青区税务局全体税务干部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涉税(费)服务,盼您非常满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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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天津西青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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