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12月第一期)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12月第一期)1. 问: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单填错需要作废删除,点击撤销后提示:“撤销申请单出错!电子税票号码已经作废,无法撤销,请重新缴款生成税票号码再撤销。”该如何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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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点击需要作废申请单的【缴款】按钮进入缴款明细界面,点击【缴款】【银联缴款】后无需缴纳税款,关闭页面,再次勾选需要作废的申请单,点击【撤销】,成功后即可删除。
2. 问:申请通用定额发票时,发票数量为灰色无法进行填写是什么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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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用定额发票无需核定数量,只需要在右上角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然后点击【附送资料】上传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确认即可。
3. 问: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商品查询选项里没有符合需要的项目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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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点击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后带出的商品查询里没有需要的项目,可以勾选“自行填写货物名称”后手动输入需要的项目名称,点击“确定”后即可在申请表体现。
4. 问:在电子税务局变更总分机构类型的路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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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优化版】勾选“总分机构变更”后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点击【附送资料】上传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税务工作人员确认即可。
5. 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纳税信用级别证明时下方时间能否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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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更改,纳税信用级别证明时间是开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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