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高技〔2021〕1872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21〕18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为重要支撑的新型经济形态。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遵循市场规律,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规则制度
(一)完善治理规则。
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制定出台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完善金融领域监管规则体系,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二)健全制度规范。
厘清平台责任边界,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责任。建立平台合规管理制度,对平台合规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评价体系。加大平台经济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建立互联网平台信息公示制度,增强平台经营透明度,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分级分类+负面清单”监管制度,探索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制度。
(三)推动协同治理。
强化部门协同,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负有监管职能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负责线下监管的同时,承担相应线上监管的职责,实现审批、主管与监管权责统一。推动各监管部门间抽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抽查、检测,探索建立案件会商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推动行业自律,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公约。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公众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推动提升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二、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竞争监管执法。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强化平台广告导向监管,对重点领域广告加强监管。重点规制以减配降质产品误导消费者、平台未对销售商品的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实施审查等问题,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落实线上经营者产品召回相关义务。加大对出行领域平台企业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等税收协助义务,加强平台企业税收监管,依法查处虚开发票、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强化对平台押金、预付费、保证金等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金融领域监管。
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规范平台数据使用,从严监管征信业务,确保依法持牌合规经营。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加强穿透式监管,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强营销行为监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劝诱超前消费。
(六)探索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
切实贯彻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依法依规打击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等数据滥用行为。在严格保护算法等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算法评估,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促进算法公平。严肃查处利用算法进行信息内容造假、传播负面有害信息和低俗劣质内容、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平台企业深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开展数据安全风险态势监测通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国家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依法调取、使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
(七)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
强化数字化监管支撑,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调查处理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提升监测预警、线上执法、信息公示等监管能力,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数字化监管试点创新。加强和改进信用监管,强化平台经济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互联网企业间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信用评价互通、互联、互认,推动平台企业对网络经营者违法行为实施联防联控。
三、优化发展环境
(八)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
持续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支持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地于法无据、擅自扩权的平台经济准入等规章制度。完善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给予优质小微商户一定的流量扶持。平台服务收费应质价相符、公平合理,应与平台内经营者平等协商、充分沟通,不得损害公平竞争秩序。
(九)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
推动平台企业间合作,构建兼容开放的生态圈,激发平台企业活力,培育平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倡导公平竞争、包容发展、开放创新,平台应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生态开放,按照统一规则公平对外提供服务,不得恶意不兼容,或设置不合理的程序要求。平台运营者不得利用数据、流量、技术、市场、资本优势,限制其他平台和应用独立运行。推动制定云平台间系统迁移和互联互通标准,加快业务和数据互联互通。
(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落实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探索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引导平台企业加强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和算法规则,并公开发布,保证制度规则公开透明。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等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培训。
四、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十一)支持平台加强技术创新。
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发挥平台的市场和数据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平台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突破。鼓励平台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助推构建零碳产业链和供应链。营造良好技术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健全适应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平台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工业互联网底层架构、工业软件根技术、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公共算法集、区块链底层技术等领域,推进关键软件技术攻关。
(十二)提升全球化发展水平。
支持平台企业推动数字产品与服务“走出去”,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经济税收等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协调,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作用,推动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规则,为平台企业国际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培育知识产权、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等专业化中介服务,试点探索便捷的司法协调、投资保护和救济机制,强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工作机制,保护我国平台企业和经营者在海外的合法权益。鼓励平台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积极推动海外仓建设,提升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依托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市场。积极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培育仓储、物流、支付、通关、结汇等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十三)鼓励平台企业开展模式创新。
鼓励平台企业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充分利用技术、人才、资金、渠道、数据等方面优势,发挥创新引领的关键作用,推动“互联网+”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效率方向发展。鼓励基于平台的要素融合创新,加强行业数据采集、分析挖掘、综合利用,试点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发挥数据要素对土地、劳动、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试点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资源共享新模式,盘活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方面闲置资源,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鼓励平台企业开展创新业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和共享资源。
五、赋能经济转型发展
(十四)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
支持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数据优势,赋能生产制造环节,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励平台企业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提升企业一体化数字化生产运营能力,推进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带动传统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探索推动平台企业与产业集群合作,补齐区域产业转型发展短板,推动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公共平台培育,推动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深入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从数据上云逐步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升级。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鼓励推广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优秀实践。
(十五)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鼓励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数字化,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品牌化、可追溯化助力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规范平台企业农产品和农资交易行为,采购、销售的农产品、农兽药残留不得超标,不采购、销售质量不合格农资,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有机认证农产品采购、销售。引导平台企业在农村布局,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进一步引导平台经济赋能“三农”发展,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以数字化手段创新金融支持农业农村方式,培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
(十六)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
鼓励平台企业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促进智能家居、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智能产品普及应用,发展智能导购、智能补货、虚拟化体验等新兴零售方式,推动远程医疗、网上办公、知识分享等应用。引导平台企业开展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等网上促销活动,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鼓励平台企业助力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医疗、社保、就业等服务领域的普惠化、便捷化、个性化水平。鼓励平台企业提供无障碍服务,增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享受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便捷性。引导平台企业开展数字帮扶,促进数字技术和数字素养提升。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依托已有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加强对平台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协同研判。加强监管行动、政策的统筹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行政相对人意见,避免影响、中断平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防范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地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责任划分、评估考评与追责问责有机统一。
(十八)强化政策保障。
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投入科技创新领域,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依托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强对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实用人才的培养。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各地要积极推进平台经济发展,健全推进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开展试点探索。
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构建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 央 网 信 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 业 农 村 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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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2.新形势下平台经济发展及监管的新要求与新举措
3.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 扎实做好平台经济工作
4.进一步发挥平台经济潜力价值 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6.大力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 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7.提升治理效能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8.加快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 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9.《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10.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 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1.创新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2.推动我国平台企业国际化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发改委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21〕1872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推动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实施发展数字经济和大数据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伴随数字经济发展,顺应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大势,平台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平台经济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有的偏重模式创新,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等。 总的来看,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针对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要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鼓励创新、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部署,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精神,联合研究起草了《意见》,重点是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问:请问《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意见》聚焦平台经济领域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重点把握了以下3点。 一是突出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意见》坚持系统思维,围绕营造创新发展环境,从发展和规范两方面作出部署。一方面,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着重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促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底层技术根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突出加强和改进监管。《意见》从完善规则制度、明确监管重点、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入手,推动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在完善规则制度方面,重点是围绕反垄断、不正当竞争、平台价格行为等社会关切问题,出台意见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信息公示、公平竞争监管、协同治理等制度规范。在明确监管重点方面,重点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金融等方面,改进提升监管技术手段,补齐监管漏洞。在提升监管能力方面,提出加强数字化监管支撑,加强和改进信用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平台等多方力量的作用。 三是突出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意见》着重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发展方向,推动补齐平台经济发展短板弱项。在开放方面,重点是引导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推动构建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促进平台经济参与各方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在创新方面,重点是引导平台企业在“硬科技”创新上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在模式创新上聚焦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服务中小微企业。在赋能方面,重点是引导平台企业在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扩大内需等方面创造更大价值。
问:请问下一步准备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答: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各部门加强协同,与地方积极联动,主要从以下3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研究,开展对平台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协同研判,强化监管行动的统筹协调,充分保障平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从资本、人才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引导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 三是开展试点探索。依托各类试验探索平台,不断探索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构建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新形势下平台经济发展及监管的新要求与新举措
作者:时建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指导、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的多份文件,既有整体角度的鼓励性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有各部门旨在解决特定问题的约束性文件,如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此外,还有一些指南性质的指导性文件已经发布或正在制定之中,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等。这些文件基本构建了我国平台经济监管的政策体系,确立了平台经济发展与规范并重的政策导向。 在此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九部门新发布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具有“集大成者”的属性,并从新的经济形势与战略高度,提出了平台经济发展及监管的新要求与新举措。
一、《意见》立足当前国内外新的经济形势对平台经济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政策主张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但发展中亦出现一些亟需解决的新问题。《意见》着眼我国当前平台经济发展所处的关键时期,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在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基础上,对平台经济提出了“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新目标。未来平台经济发展及其监管,应紧紧围绕这一新要求。发展是最终意义上的目标,但“规范”是前提,“健康”是保障,只有规范、健康地发展,才能确保发展的可持续性。 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通过加强监管来扫清发展中的无序、失序状态,另一方面更需要平台企业自身“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为此,《意见》对强化和改进监管执法、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作出了新部署,但同时更注重对平台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培育和支持。《意见》在“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对平台企业发展能力提出了诸多要求。例如,《意见》提出,要引导我国平台企业对标国际领先企业,进一步发挥平台的市场和数据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利用技术、人才、资金、渠道、数据等方面优势,发挥创新引领的关键作用,推动“互联网+”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效率方向发展。 《意见》还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对平台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提升全球化发展水平”提出了新期待。我国平台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较高,在国际上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与全球顶尖平台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意见》指出,支持平台企业推动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国家未来将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货币、数字经济税收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并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积极参与国际协调,为我国平台企业国际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意见》系统构建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全方位监管制度体系 在监管导向上,《意见》仍坚持鼓励与规范并举的基本主张。不能因为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一些局面或临时的失序问题,就对平台经济进行限制、打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中央的一贯方针,在平台经济领域,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意见》将“优化发展环境”确立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其中,“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的经营成本”又是重中之重。为此,《意见》一方面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准入和登记制度提出要求,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地于法无据、擅自扩权的平台经济准入等规章制度”,“完善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持续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稳妥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同时还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小微企业提出了鼓励措施,如“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给予优质小微商户一定的流量扶持”。《意见》对平台企业“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支持与鼓励,也是保护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 在监管制度上,与之前政策文件主要侧重某一领域问题不同,《意见》对平台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做了通盘考虑,构建了内容全面、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的全方位监管制度体系。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数据安全与隐私损害、消费者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问题,都与平台经济固有的资本、技术、数据、算法等生产要素或技术手段密切相关。这些问题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技术性,且彼此关联、相互交错。在当前平台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从经济发展的整体角度,系统性解决这些问题。《意见》既从总体上提出了新形势下平台经济监管的一般要求,又从“强化竞争监管执法”“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强化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具体层面,就平台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突出问题、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监管对策。
三、《意见》直面平台经济领域的新问题并确立了新形势下的监管重点 平台经济发展中的不规范问题,在竞争失序、数据和信息安全等方面表现得较为普遍,这也是以往法律与政策文件及监管机构关注的重心。《意见》对这些问题同样予以了回应,但突出了其中的监管重点。例如,在竞争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强化平台广告导向监管”“重点规制以减配降质产品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在数据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从严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等数据滥用行为”。 在金融监管方面,《意见》特别提及要“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支付领域的排他行为,在我国数字市场中表现得较为普遍,这既表现为在线支付工具对传统支付手段的排斥,也表现为不同在线支付工具之间的相互排斥。这种排他行为不仅对消费者造成不便,有时还存在安全隐患,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虽然央行和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一直在推进这方面的监管工作,但效果还不够明显。《意见》点名支付领域“二选一”,能够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执法方向。 理论与实务中争议极大的算法公开问题,《意见》也有涉及。平台经济中的诸多不规范问题,如“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等,都与算法的不当使用有关,算法规制进而成为平台经济监管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涉及较强的技术属性以及商业秘密保护,能否要求平台企业公开算法也在理论与实务界引起了较大争论。《意见》采取了相对折中的方案,规定“在严格保护算法等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算法评估,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促进算法公平”。这较好地平衡了算法使用者(平台企业)与平台上商家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 《意见》还特别关注了“平台开放”问题。在过去发展中,我国平台企业热衷于构建相对封闭的生态圈,对竞争对手或普通第三方的服务,经常不予兼容甚至恶意封禁。这不仅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损害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竞争秩序。平台企业不开放,除有自身利益考虑外,也可能基于数据安全或保护用户利益的考虑,因此生态开放也是有限度的。《意见》提出,要“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所谓“有序开放”,主要指以推动平台企业间合作的方式,构建兼容开放的生态圈。在生态开放的过程中,平台企业应按照统一规则公平对外提供服务,不能有歧视,不得恶意不兼容或者设置不合理的程序要求。此外,平台开放应当有相对确定和客观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不能由平台企业自己制定。在这方面,《意见》指出,要“推动制定云平台间系统迁移和互联互通标准,加快业务和数据互联互通”。
四、《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体制、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地发展,《意见》对平台经济监管从规则、制度、能力、水平、重点、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监管体制和监管方法的完善特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推动协同治理。平台经济涉及多领域、多市场、多行业,需要不同部门协同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意见》指出,要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各监管部门间抽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探索建立案件会商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二是加强社会共治。一方面,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公众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推动提升平台合规经营情况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同时,推动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公约,督促平台依法合规经营;此外,建立平台合规管理体系,开展平台合规评估。 三是完善信用监管。《意见》指出,强化平台经济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引导互联网企业间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信用评价互通、互联、互认,推动平台企业对网络经营者违法行为实施联防联控。 四是提高监管技术。平台经济运行具有技术强、变动快等特点,只有不断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才能确保有足够的监管能力。为此,《意见》提出了“数字化监管”的新方法,即“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调查处理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提升平台检测、分析预警、线上执法、信息公示等监管能力,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数字化试点创新”。 五是开展试点探索。《意见》指出,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和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完善针对平台的政策制定管理模式,构建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时建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 扎实做好平台经济工作
作者:白京羽、郭建民,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平台经济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平台经济更好赋能产业、激活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让更多人共享数字红利。
一、充分认识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在“十四五”开局的关键期,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经济转型发展,对推动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平台经济有利于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我国平台经济市场主体多元、模式多样,近年来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11.76万亿元,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平台用户数量持续扩张,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线上消费、网上外卖、网络办公、远程医疗用户规模分别达到9.44亿、8.12亿、4.69亿、3.81亿、2.39亿,形成全球超大规模的在线消费群体。疫情期间,基于平台发展的多种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停工不停产,停课不停学”,体现了平台经济的良好韧性,有效对冲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复苏、增长的新动能。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助于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充分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 (二)发展平台经济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平台经济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整合挖掘各类资源,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平台通过共享互联网数据、信息及服务,使供需双方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精准沟通,推动了资源要素的快捷流动,畅通了经济循环。另一方面,围绕消费者需求,基于大数据分析,平台经济孕育出线上消费、网络办公、远程医疗、网上外卖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社会资源配置提供了全新的生产组织关系。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助于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发展平台经济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平台经济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网络办公、视频会议、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模式,有利于减轻城市交通拥堵,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了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电商平台、网约车和外卖送餐送货快递业的持续运行带动数量稳定的就业,成为就业“蓄水池”。平台购物、直播销售农产品等新业态,为农业和农民创造一个新市场来实现“新消费富农”,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助于引导平台企业助力优化公共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个人隐私信息和数据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统筹处理好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中的“四对关系”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促进国内经济循环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平台企业发展不规范、存在风险,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监管体制不适应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需统筹处理好发展和规范、国内和国际、市场和政府、当前和长远四对关系。 (一)处理好发展和规范的关系。要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方面,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巩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和规范监管,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二)处理好国内和国际的关系。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在畅通国民经济和产业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一方面,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助力供应链产业链优化升级,畅通国内大循环。另一方面,加强平台经济国际合作,吸引全球高质量的商品和资源要素向我国汇聚,优化和稳定供应链产业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三)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从市场角度看,要在激发平台经济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方面下功夫。从政府角度看,要加强政府对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引导和有效调节,做到兼顾效率与公平。 (四)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增强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从当前看,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增强平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激发平台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更好赋能实体经济。从长远看,要不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制度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扎实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发展时期,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协同,要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平台经济创新发展能力。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我国平台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全球化发展以及要素融合创新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弱项。要着力提升平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引导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突破,把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持续增强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水平。积极参与数字领域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协调,强化对平台企业“走出去”的支撑保障服务,加快推动平台企业提升国际竞争能力。要鼓励平台积极开展要素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土地、劳动、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试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 (二)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消费互联网发展快速,但产业互联网发展相对滞后,平台经济对实体经济的赋能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释放。要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化平台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集群的合作机制,推动传统行业、产业聚集区的整体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要引导平台企业赋能农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便利农产品出村进城,培育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要着力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鼓励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三)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了平台内经营者盈利受挤压、平台间相互封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要不断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持续优化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保障。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要推动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推动平台企业间合作,按照统一规则公平对外提供服务,构建兼容开放的生态圈,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和创新活力。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厘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压实用工企业责任,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健全完善平台经济规则制度。平台经济发展中伴随着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现有制度法规往往具有滞后性,造成不少规则空白和监管漏洞,出现了监管体制不适应的突出问题。要持续完善治理规则。加快修订《反垄断法》,研究制定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细则。探索制定平台经济数据处理规则、价格行为规则,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要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边界,压实平台特别是超大型平台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以及信息服务算法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协同治理。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建立案件会商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平台自治、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协同共治局面。 (五)提升平台经济领域监管能力。平台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破坏竞争秩序、损害公众利益、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强化竞争监管执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加强平台经济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加强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从严监管征信业务,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强化对平台押金、预付费、保证金等费用的管理和监督。要强化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平台算法评估以及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利用算法进行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快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举措,确保《意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加强对平台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协同研判,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导向一致、监管措施衔接协调。要强化政策保障。积极引导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支持大学、科研机构等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持续完善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要积极开展试点探索。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等试点区先行优势,探索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和容错纠错机制,着力构造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白京羽、郭建民,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进一步发挥平台经济潜力价值 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志广、马潮江、房毓菲,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平台经济对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总体来说,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在满足人民消费需求、吸纳就业、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经济竞争不充分、监管不到位引致新的风险,传统经济中的不规范问题在平台经济中进一步被放大。当前我国平台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完善治理规则和制度,优化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利于强化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有利于全面释放平台经济赋能经济社会的应有价值。 一、平台经济赋能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平台经济已经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主要力量,进一步拓展平台经济融合传统产业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平台经济赋能千行百业的效益和价值,对构建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平台经济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十四五”是推进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关键期,国家将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进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和全要素数字化转型。平台经济迎来向产业互联网延伸拓展的重要机遇。亟需支持平台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互利共赢,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应用,持续提升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和平台模式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在促进生产服务化、精益生产、一体化运营、低成本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平台经济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导向,大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平台经济在广阔的农业农村天地大有可为。亟需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提升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数字化水平。引导平台企业在农村布局,提升“互联网+”农业农村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新型先进生产要素向农业领域、农村地区流动汇聚,提升赋能“三农”实效。 (三)平台经济赋能服务业高效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大力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推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平台经济在刺激和放大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上具有重大作用。亟需支持平台企业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智能产品普及应用,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要鼓励平台企业助力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服务普惠化、便捷化、个性化水平。
二、强化“三大能力”,切实提升平台经济核心价值 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指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为切实提升平台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应重点关注三方面能力建设。 (一)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我国头部平台企业的研发投入持续领先,在激励技术创新方面不断强化政策和资本支持,形成了丰富的研发成果。但平台企业技术创新的正外部性优先服务于自身利益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家底层关键技术和基础研究的整体突破作用有限。同时,商业模式创新的资本回报率远高于核心技术创新,易造成“重市场轻研发”倾向。为此,平台企业应进一步明确在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中的战略定位,发挥平台的市场和数据优势,加强基础研究和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关键软件技术攻关,加快自主创新产品迭代应用,为我国数字技术创新注入应有力量。 (二)强化要素融合能力。平台经济为数字时代生产要素沉淀、分发、流转、融合提供了重要载体,加速资本、劳动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配置,有力推动了市场全球化、供应链网络化、生产力社会化,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在生产领域,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通过跨行业、跨领域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能够实现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和制造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各种有效资源和闲置资源获得成本和效率优势。为此,应充分发挥平台的要素融合能力,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强化行业数据采集和应用的规则制度,将更加有利于营造规范健康的数字营商环境,有序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有利于促进生产组织方式集约、发展模式转变、产业生态创新。 (三)强化国际化发展能力。平台经济推动全球产业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以对象数字化和方式数字化为典型特征的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发展新趋势,电商、社交媒体、物流、金融等平台正在深刻改变全球生产生活消费行为。平台企业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加快数字化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是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动力之一。为此,平台企业需深入研究国际市场需求,创新新业态服务供给,以数字贸易和数字基础设施为两大关键抓手提升国际竞争力。围绕跨境电商形成交易、支付、物流、仓储、通关、结汇等产业链和生态圈,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和流通体系,加快金融、咨询、会计、法律、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发展,面向跨境服务构筑安全可信的数据存储、智能计算、区块链底层设施平台等应用支撑能力。 单志广、马潮江、房毓菲,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作者:余晓晖,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201/t20220119_1312332.h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系列重要部署。《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此次会议重要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落实。《意见》贯彻了推动平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重要思想,为解决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关键时期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明了路径和方向。《意见》从健全完善规则制度、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若干举措,对推动平台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意见》内容看,未来将重点优化五方面发展环境。 一、加快健全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我国平台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意见》从健全完善制度规则出发,提出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办法、平台分级分类指南以及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指南等制度规范,正是要以法治促规范,为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针对平台企业存在的数据安全、算法歧视等问题,《意见》提出强化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促进算法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平台从资本无序扩张、低水平流量竞争的发展模式中走出来,向高品质服务供给转变,通过深耕专业化能力做大做强。 (二)积极营造开放互通的生态环境 开放互通是互联网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营造共享共赢网络生态的关键环节。《意见》积极引导平台经济形成兼容开放的发展生态圈,要求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生态开放等。这就是要呼吁平台企业回归“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为平台经济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实现包容发展。《意见》还在给予优质小微商户流量扶持、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和平台佣金等方面,引导平台企业对数以万计深耕互联网平台的中小微企业帮一把、扶上马,旨在推动平台企业从追求规模增长向更加兼顾社会效益转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努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治理环境 平台经济具有显著的跨界融合特征,涉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公平竞争、消费者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监管工作,这对跨部门协同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意见》提出要强化部门协同、部门联动、央地联动,加强监管行动和政策的统筹协调,防范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等,并强调要坚持责任划分、评估考评与追责问责的有机统一。这是为更好统筹监管力量,既杜绝监管真空,又避免一拥而上、多头监管,努力为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监管环境。与此同时,做好平台经济治理,不能仅依靠政府监管,平台企业的自治以及公众和社会第三方的参与同样重要。为此,《意见》提出通过提升平台企业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等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有助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高效协同治理合力。 (四)着力打造技术导向的创新环境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全球创新版图和全球经济结构重塑。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科技创新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平台经济作为经济发展中创新最活跃、增长速度最快的新兴领域之一,理应有更大作为。《意见》鼓励平台企业更加注重核心技术创新,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研发突破,就是要推动平台企业从挖掘人口流量红利向深耕技术创新红利转变,力争做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先行军、主力军。与此同时,《意见》鼓励平台充分利用技术、人才、资金、渠道、数据等优势,推动“互联网+”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效率方向发展,鼓励基于平台的要素融合创新,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目的就是更好引导企业转变过去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的发展模式。《意见》还强调加强开放合作,提升全球化发展水平,支持平台企业推动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 (五)推动形成赋能实体经济的政策环境 当前,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驱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进一步加快,实体经济各领域面临全面深刻的数字化转型。平台经济作为数字时代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近年来,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数字技术和产业体系,通过汇聚数据、软件等技术资源,打通制造与服务、产品与市场壁垒,在助力开放式创新、推动工业制造业加快数字化、服务化延伸等方面彰显了巨大作用。《意见》提出平台企业要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就是要更好推动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激发平台企业在推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的活力,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赋能高质量发展。 余晓晖,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
大力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 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作者:郭建民、马原野、吕亮,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增加消费主体、创新消费模式、拓展消费维度、延伸消费空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消费扩容提质,极大激发了国内消费潜力,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和品质化的消费需求。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平台经济在促消费、保就业、稳增长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平台经济在提振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平台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一、平台经济在提振消费方面发挥了促进增长、提升质量和推进普惠共享的三重作用 (一)平台经济助力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平台经济领域创新活跃、增长迅猛、辐射广泛,打破了时空限制,拓宽了人们的消费视野,丰富了消费领域,有效推动了消费增长。一方面,基于平台的线上消费市场参与率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6月,网络购物应用的用户规模达8.12亿,占网民整体的80.3%。另一方面,用户规模的扩大推动网络零售市场潜力逐步释放,线上消费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1-11月,网上零售额累计11.87万亿元,同比增长1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线上消费市场对我国整体消费市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更加突出,成为我国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 (二)平台经济促进消费质量不断提升。互联网平台丰富了消费者可选择的产品和服务种类,延伸了消费的空间范围,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大幅提升了各类消费群体的福利水平,网络消费呈现出品质化升级态势。2021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口2831亿元,来自国外的优质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直接触达消费者。2021年“双十一”期间,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智能家电、保健品、体育用品、美妆产品等销量均有大幅提升,实物消费呈现出高品质、智能化、个性化的新趋势。互联网平台连通厂商和消费者,不仅实现了以不断升级的需求牵引供给,也促进了以高质量供给创造需求。 (三)平台经济促进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得益于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以及网络提速降费等惠民利民措施的持续推进,各互联网平台加快农村及偏远落后地区布局,一方面推动农特产品“出村进城”,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促使高质量消费品“下乡进村”,满足农村及偏远落后地区的消费升级需求,提升当地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上半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9549.3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8663.1亿元,同比增长21.0%,网络零售城乡流通体系逐步打通,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得到有效释放,农村市场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重要增长点。
二、深入挖掘平台经济创造消费的潜力,进一步推动扩大内需,构建经济发展新动能 为贯彻落实《意见》关于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的要求,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要立足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强化数字赋能,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支持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一)鼓励平台企业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当前,网络购物应用渗透率接近天花板,用户数量增长空间有限,各大平台出现流量见顶、增长红利不断消减的现象。对此,《意见》提出鼓励平台企业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下一步,我们要引导平台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持续促进智能家居、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智能产品的开发、应用与普及,不断扩大高质量数字产品供给。鼓励企业发展智能化导购、智能补货、虚拟化体验等新兴零售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字消费体验活动,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体验中心。推广网上办公模式,支持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鼓励发展无边界协同、全场景协作的远程办公新模式。推动线下服务消费加速“触网”,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进一步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新业态发展。 (二)支持平台企业深入挖掘下沉市场消费潜力。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农产品上行的“第一公里”和消费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消费潜力难以充分释放。《意见》提出要引导平台企业在农村布局,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推进乡镇农村地区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必要的流通仓储设施,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鼓励电商平台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下沉市场的各类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引导生产企业开发适合乡镇农村市场的产品,丰富消费品类,鼓励电商平台提高面向乡镇农村市场的服务水平。 (三)引导平台企业推进面向弱势群体的数字帮扶。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学习掌握智能技术较慢,享受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存在障碍,对于线上消费市场的参与程度较低。对此,《意见》提出要鼓励平台企业提供无障碍服务,增强特殊群体享受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便捷性。下一步,我们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应用、移动终端和APP产品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引导平台企业推进面向弱势群体的数字帮扶,促进其数字技术和数字素养提升,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数字化参与程度。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使用的智能化产品,重点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能健康设备,满足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推广智慧健康服务,依托互联网平台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生活照护等服务,推动养老照护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四)推动提升平台经济规范化发展水平。针对电子商务领域仍然存在的虚假促销、以次充好、夸大宣传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意见》提出要重点规制以减配降质产品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落实线上经营者召回相关义务。下一步,我们要推动线上消费标准化,鼓励和引导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规范线上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健全市场监测、重要产品追溯等相关机制,有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加强数字消费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开展数字消费领域企业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治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督促平台企业加强自律。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出充足空间,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郭建民、马原野、吕亮,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提升治理效能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杨宜勇、王磊、曾铮,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平台经济治理的新要求和新举措,有助于推动补齐监管短板,提升平台经济治理效能。
一、聚焦建章立制,完善平台经济发展制度体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制度是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最稳定最可靠的基础,既规范着市场主体的行为,也保障着市场主体的权利。《意见》提出要着力抓好建章立制,为平台经济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长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要完善平台竞争监管规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意见》提出,要修订完善《反垄断法》,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办法等,将对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要完善平台数据治理规则。为促进数据合规合法利用,释放数据生产要素效能,《意见》强调,要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算法安全监管等相关配套规则和制度,在确保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促进数据高效流动和开发利用,激发数据要素活力。 三是要制定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价格规则是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提出,要制定出台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有助于维护公平透明的平台经济价格秩序,打造活力迸发、共享发展的平台经济生态体系。 四是要完善平台金融监管规则。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意见》强调,要研究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引导平台企业和资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高品质生活。
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保障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针对平台经济规范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和突出矛盾,《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平台经济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意见》强调,要重点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强化广告、质量和税收等方面监管力度,有助于遏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让公平竞争成为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是强化金融活动监管。《意见》强调,对支付工具、金融控股公司、服务收费等方面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将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有助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经济金融等各类风险。 三是探索数据和算法监管。《意见》明确,要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监管,推动提升算法公平和透明度,将有利于防范数据和算法滥用、数据安全、隐私侵犯以及重大网络安全风险。
三、创新监管工具,提高平台经济治理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鉴于平台经济监管所面临问题的复杂性,《意见》提出要改进提高平台经济监管技术和手段,增强平台经济治理水平。 一是全面提升监管的数字化水平。《意见》提出,要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调查处理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提升平台监测、分析预警、线上执法、信息公示等监管能力,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平台经济监管的数字化试点创新。 二是有效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意见》强调,强化平台经济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引导互联网企业间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信用评价互通、互联、互认,推动平台企业对网络经营者违法行为实施联防联控,增强信用监管威慑力,促进平台企业诚信自律。 三是促进平台经济监管国际协调。《意见》以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为导向,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货币、数字经济税收等数字领域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协调,加强跨境监管规则和执法协调合作,为平台企业国际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强化协同治理,构建平台经济多元协同治理格局 协同治理是增强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意见》提出要推动协同治理,构建多方协同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的良好格局。 一是落实市场主体自律责任。《意见》提出,科学界定平台企业责任边界,强化超大型平台企业责任,建立平台信息公示制度,将有助于把平台企业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结合起来,更好引导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二是激发社会组织自治活力。《意见》提出,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公约,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行业秩序的重要纽带作用。 三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意见》提出,要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平台经济市场秩序的监督渠道,发挥消费者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将确保平台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更好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政府协同监管合力。《意见》提出,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有助于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提升监管合力。 总之,《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指引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细化了举措。要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平台经济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为规范、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 杨宜勇、王磊、曾铮,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 加快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 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作者:郭建民、马原野、王灏晨,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从全球视角看,我国平台经济已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但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口红利减弱、互联网渗透率见顶等趋势日益显著,平台经济增速趋缓,有必要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加快推进全球化发展,在多元化国际市场中磨炼本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下一步做好平台经济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安排,其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水平。 一、充分认识加快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短期看,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有利于稳外贸稳就业。近年来,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跨境电商建设对于稳定外贸扩大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来讲,跨境电商建设提升了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优势,有助于增强整个城市的创新活力和集中当地进出口企业资源,促进国内外贸相关产业的升级和稳定发展。此外,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还带动社会各界力量创新创业,吸纳了一批具备全球视野、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外贸专业人才,培育了众多跨境电商主体及配套企业,进而提供更多新岗位。比如围绕中小微企业网站运营、金融支付、报关通关、信用担保、物流仓储等业务需求,一批跨境电商服务商应运而生。 (二)中期看,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有利于提升其国际竞争力。一直以来,得益于国内庞大的消费市场,我国平台企业成长快速,但也由于过度依赖国内市场,平台企业仍存在“重模式创新、轻技术创新”“重国内市场、轻海外市场”等问题。在当前我国人口总量增速放缓以及互联网普及率趋于饱和的背景下,我国平台经济进入存量竞争阶段,寻找新的用户增长来源成为了平台企业重要的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全球化发展是主要选择之一。在市场更为广阔、竞争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与国际领先平台企业展开角逐,有助于倒逼平台企业积极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在多元化国际市场中磨炼本领,实现企业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三)长期看,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平台经济作为引领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催生了网络直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打破了时空限制,可以更精准快捷地为全球消费者提供符合其需求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带来颠覆式改革。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能够有效促进数字化供应链和数字贸易的发展,推动经济运行跨越地域界限,使得资源的全球化配置更为便捷,全供应链的协作共赢成为可能。随着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进一步深入,将进一步调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二、准确把握我国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具备的“四大”优势 一是规模性优势为平台企业在国际合作和竞争中赢得先机。我国平台企业在用户数量、资本市场价值等方面持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二,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经济优势。据统计,全球上市互联网企业市值排行前10名中有5家中国企业,前30名中有11家中国企业。我国一批平台领军企业积极在海外布局建设分拨中心、海外仓,打通跨境物流“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了跨境电商发展,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了全链条跨境供应链服务平台。 二是多元化海外布局提高了平台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我国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在短视频、网络游戏、社交娱乐、网络直播、网约车等领域多点开花,部分产品在海外有超过10亿月活用户,在美国、俄罗斯、英国、印尼等多个国家已成为用户量逾千万乃至上亿的国民级应用。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游戏产品在全球主要市场中占的收入份额,首次超过了欧美发行商,成为游戏出海的一次重要里程碑。 三是技术和产品迭代创新增强了平台企业国际竞争新优势。依托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的巨大优势,平台企业通过持续推进技术和产品迭代创新加快开拓海外市场,逐步从产品输出、资本输出向技术输出、模式输出转变,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截至目前,在美国、欧洲、新加坡、印度、越南、泰国等地区,我国云服务企业已经占据了一席之地,实现了全球主要互联网市场的覆盖,我国自主研发的存储、大数据技术也实现了一同出海。 四是本土化运营提升了平台企业的国际影响力。随着平台经济加速扩张、企业出海进入深水区,本土化策略越来越成为竞争的关键决胜点。多家平台企业通过投资并购、设立本土研发中心、建设本土运营团队等方式,积极探索在东南亚、巴西等国家开展本土化运营,充分利用本土团队熟悉当地市场、法律、文化、风俗的优势,施行普惠当地用户的策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国平台企业海外拓展积累了宝贵的成功经验。 三、着力提升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水平的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平台企业推动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下一阶段,我们要认真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部署,精准施策,助力平台企业“走出去”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规则引领,着力提升平台企业高标准国际规则适应能力和话语权。当前,世界各国围绕数字经济治理的博弈愈加激烈,国际规则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国平台企业“走出去”面临不少合规问题。对此,要积极对标DEPA、CPTPP等高标准规则,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制度性开放和先行先试。鼓励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货币等领域相关议题谈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协调,适时发出“中国声音”。支持平台领军企业和行业协会发起成立数字经济国际标准组织和产业组织,探索在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等优势领域,率先形成国际通用规则的“中国方案”。 (二)塑造优势,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领军企业。当前,我国大型平台企业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内市场,国际收入占比通常不足一成,在全球化发展水平方面,落后于国外领先平台企业。对此,要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建设境外数字产业园区和海外仓等方式,培育上下游协同创新、大中小平台企业融通发展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鼓励平台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与国际领先企业联合研发共性关键技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有实力的平台企业通过并购、合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在海外设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参与本地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提高本土化经营能力。 (三)因国施策,着力优化平台企业的海外发展布局。近年来,国外领先平台企业巨头凭借其先发优势,加速数字经济领域海外布局,巩固全球市场地位,中美平台企业之间的规模差距不断拉大。对此,要以落实RCEP为契机,引导和鼓励平台企业优先布局东盟和日韩市场,重点培育跨境电商、数字内容、移动支付等国际区域性产业链和生态圈,做大亚太平台经济“朋友圈”。鼓励平台企业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快海外仓建设与境外经贸合作区联动发展,大力推进平台企业以“丝路电商”方式构建“一带一路”平台经济国际市场。 (四)多措并举,着力强化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支撑保障。我国平台企业海外经营仍存在对所在国相关法规政策把握不够、合规控制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政府、行业协会等助力平台企业全球化发展的支撑保障措施也有待加强。对此,要围绕数字税、数据流通、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加强对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提升企业应对合规风险能力。发挥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作用,建立平台企业“走出去”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引导平台企业海外合规经营,提升境外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培育知识产权、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等专业化中介服务,鼓励高校设置平台经济相关专业,大力培养跨境物流等专业人才,强化咨询服务和人才支撑。 郭建民、马原野、王灏晨,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作者:姜奇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高技术司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 ... tml?code=&state=123
日期:2022年01月19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我国平台发展的关键时期,《意见》对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地将平台经济的长远发展与当前发展,统一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之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全局决策部署。《意见》突出了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的思想,在加强规范方面,提出治理与监管工作重点与要求,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提出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要求,为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促进发展方面,明确了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的方向。 《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平台经济作为新型经济形态,近年来快速发展,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但也暴露出短板与弱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治理监管方面的作用,又要遵循市场规律;既要帮助平台企业矫正不健康、不可持续的行为,又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支持平台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一、加强对平台经济的规范,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通过有效治理与监管,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关键词有两个,一是规则,二是监管。不健康的发展是指发展中市场失灵的一面。此前一段时间,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了明显短板,造成市场失灵现象,治理与监管不足,成为平台经济的弱项。 要矫正发展中的市场失灵,要注重总揽全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做到在平台发展中,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又要保障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1.健全完善规则制度 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意见》主要从完善治理规则、健全制度规范、推动协同治理这三个方面,为平台经济建立章法。 在完善治理规则方面,《意见》提出对《反垄断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修订与完善的任务;提出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办法与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要求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这些针对的都是前一阶段反垄断与反对资本无序扩张中平台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 《意见》提到要建立三个制度,一是平台合规管理制度,二是互联网平台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这些制度一旦建立并完善起来,将为互联网平台治理提供依据。 同时,《意见》还在推动协同治理方面,对行业主管与行业自律提出了协同治理要求。 2.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政府作用有效发挥,其次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使章法不致形同虚设。这就要通过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来实现,《意见》围绕强化竞争监管执法、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强化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和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四个方面提出了不少措施。 在强化竞争监管方面,特点是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目的是堵住不法行为钻空子的空间,防止在监管削弱环节掉链子。《意见》做出了针对性较强、较细的规定,是文件的一个亮点。 在加强金融领域监管方面,《意见》强调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加强穿透式监管,抓住了问题要害。此外,《意见》在强化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方面,提出了许多改进的方向。 (二)通过优化发展环境,保证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意见》着眼长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重要的改进方向。这部分写得言简意赅,但涉及的都是非常重大而重要的问题。 首先,《意见》提出了“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这个方向。中国平台经济市场广大,参与者众多,如何在新发展格局中,培育好这个市场,是站在全局角度必须思考的问题。不能因为中国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流量市场,平台就可以为所欲为,对平台参与者竭泽而渔。《意见》提出,要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包括给予优质小微商户一定的流量扶持,应与平台内经营者平等协商服务收费。 其次,《意见》提出“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提出推动平台企业间合作,构建兼容开放的生态圈;平台应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生态开放,按照统一规则公平对外提供服务。实际上,市场上的自然演化,也会推动平台企业最终做出这种选择,因为这符合企业长远利益。 第三,《意见》提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意见,是为了促进公平。《意见》提及引导平台企业加强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和算法规则。这是平台生态形式的共享经济中涌现出的新型分配关系,通过促进一次分配公平,向着共享发展、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二、推动平台经济的发展,要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而发展是规范的目的。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最终要落到发展上来。《意见》在推动发展方面,强调了创新发展与转型发展两个重要方向。 (一)创新发展是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动力保障 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是《意见》对平台经济发展正面引导的一个重要方面。 《意见》强调支持平台加强技术创新。包括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加快技术研发突破,营造良好技术创新政策环境,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平台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这些都是高水平国际竞争的需要。 《意见》支持平台企业推动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积极参与数字领域相关国际规则制定。这也是新发展格局中推进两个循环,两手都要硬的要求。 《意见》鼓励平台开展模式创新。其中,有许多亮点,包括: 一是鼓励基于平台的要素融合创新,试点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其中重点是解决使用问题,即促进数据要素高效合规流通使用,确保数据要素可使用、可流通。 二是发挥数据要素对土地、劳动、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为此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即按市场化原则、商业化方式,有偿共享数字化的生产资料。推进实物生产资料的数字化,通过数字孪生,实现实体与数据之间的功能替代、互补;推动数字化生产资料由平台一次性固定资产投入,平台应用企业多次复用。通过数字化倍增实体生产资料的新动能。 三是试点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盘活空余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闲置资源,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是基于共享经济新业态实践总结出的,是互联网平台的重大制度创新。它的基本逻辑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通用目的技术发展决定通用性资产模式创新。为此要解决所有权专有与使用权通用的矛盾。这将为平台发展,奠定不同于企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它不同于“所有权与使用权”合一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现代平台制度。需要指出,这里所说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指围绕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有者)的受益权与使用权(使用者)的受益权的相互独立,为平台企业与应用企业之间合作分成提供制度条件。弱化了不适合资产通用、共享的“拥有者自己不使用,也不许别人使用”的传统物权思想,释放闲置资源利用潜力。 四是鼓励平台开展创新业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和共享资源。这是生产资料共享的另一面,平台把生产资料共享给中小企业,这是一个双赢:既实现了业务众包、轻资产运作,通过开放提高效率;又实现了平等使用生产资料,通过共享促进公平。 (二)转型发展是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动能释放 赋能经济转型发展,是《意见》对平台经济发展正面引导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意见》从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和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三大方面,指出了转型发展的方向。 在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平台企业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同时,深入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行动。这将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加强协同联动,推动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形成新的生态关系。 在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意见》鼓励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引导平台企业在农村布局,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将平台引导到从推动数量到质量转型上来,向平台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方向上转型。 在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方面,《意见》鼓励平台企业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比如促进虚拟/增强现实、虚拟化体验等。 总体看,转型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突出高质量发展。这对平台自身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平台要真正实现赋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自身要从擅长打价格战的数量型向智慧化的质量型赋能转变,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意见》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加强统筹协调研判,强化政策保障,开展试点探索三方面有力措施。其中,“加强监管行动、政策的统筹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是行政相对人意见,避免影响、中断平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尤其防范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体现了审慎监管,也是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 平台好比数字经济大海中的航空母舰,牵一发而动全身,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就是要做到,保持正确的航线,保持稳健的船速,保证强劲地续航。做到这些,中国平台经济发展将乘风破浪,一往无前。 姜奇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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