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操】“发票增量”如何操作?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20/639_1642625107426.gif?width=540&size=209282问:武汉新办纳税人首次可领多少份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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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专票和电子专票合计数)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为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为50份或1卷。
问:那每月发票用完怎么办呢?还能再继续申领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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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哦!今天就教您“发票增量”如何操作!
发票增量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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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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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下拉框,选择办理人员姓名(如下拉框中没有办理人员姓名,需要先进行税务实名认证,可通过【变更税务登记】模块添加办税人员信息,再通过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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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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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系统自动对纳税人状态进行监控扫描,符合条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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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选择正确的购票人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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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进入到【填写票种核定表】流程,页面上显示出当前已核定的票种信息,在需要办理增量的票种一行的“每月最高领票数量”一栏修改为增量后的数量(如原本的“每月最高领票数量”为40份,需要增量10份,则填写50)。在下方点击“发票专用章印模上传”按钮上传发票专用章印模,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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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在【确认并提交】流程中,浏览并确认最新的发票票种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完成发票增量业务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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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根据您提交增量的发票类型和数量不同,后续审批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详询主管税务机关。
那发票增量
可以想增多少就增多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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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发票的数量
是与您的纳税信用等级有关的
具体接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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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岸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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