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18 04:00:14

辅导 | 房土两税电子税务局自动预填申报功能上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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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向纳税人推行更为优质高效的智能税费服务,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开发了房土两税自动预填申报功能,目前已经上线运行。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房土两税自动预填申报功能到底有哪些新内容吧!
哪些能够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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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凡在2020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房屋、土地,即房土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电子税务局都将提醒税源采集,并且能够自动预填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哪里能够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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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房土两税税源采集时实现自动预填功能。
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在电子税务局右上方搜索栏“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即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税源信息采集与申报。
纳税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或“房产税税源明细”)页面,点击“新增土地”(或“新增房源”)时,系统自动显示待预填的房屋、土地信息,纳税人选择需要预填的税源后,按照系统引导即可完成税源登记。
带来哪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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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预填功能关联纳税人不动产交易记录,在房土两税税源采集环节自动获取税源信息,如坐落地址、取得时间、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等,纳税人仅需补充房产原值、经办人等少量信息即可完成税源采集,不但提高了纳税人税源信息的准确度,还大大缩短了纳税人税源登记时间。
还有什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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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取得房屋、土地的纳税人实现自动预填以外,对于纳税人当年有不动产转让记录的,电子税务局也将提醒纳税人及时维护税源,终止房土两税纳税义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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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房屋、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对于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与房屋、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的情形,纳税人需要进行跨区税源登记,以“跨区税源登记”的身份申报缴纳房土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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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海税务、高新税务
编辑:王庙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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