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视屏讲解(一)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为了更好的帮助经营所得纳税人及时了解汇缴政策,齐齐哈尔市税务局专门录制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讲座视频,分为两个部分播放,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经营所得概述、经营所得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汇算清缴等内容。希望通过政策梳理、要点归纳、事例讲解等内容为经营所得纳税人汇算清缴期间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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