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信用修复有新规
点击上方蓝字“贵州税务”快速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推出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新举措,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31号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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