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因受疫情影响,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即个体参保人员)未能按时交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研究,决定延长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逾期不能补缴。
二、缴费方式
(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1.“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2.“四川税务”手机APP。
(二)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缴费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直接缴费。
(三)银行代收代扣
可通过委托代收代扣商业银行柜面、网上银行、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签订代扣协议批量扣款等方式进行缴费。
委托代收代扣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四川农信(乐山)农信联社、交通银行。
若通过上述渠道无法正常办理缴费的,可到所在街道(乡镇)、村组(社区)便民服务点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
三、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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