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信用修复有新规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12/722_1641925515297.jpg?width=477&size=4509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推出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新举措,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31号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动漫制作:税务总局新媒体 辽宁税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