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11 18:00:27

【新年提示】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信用修复有新规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推出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新举措,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31号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动漫制作:税务总局新媒体 辽宁税务http://file.tax100.com/o/202201/11/596_1641895226271.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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