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2-1-11 11:34:08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以案为鉴管好税收权力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管好税收权力
作者:记者 陈昊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8日原文链接:https://jjjcb.ccdi.gov.cn/epaper ... 1479506651508637697
本报讯(记者 陈昊)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了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总局机关干部在现场,省市县级税务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各分会场同步集体接受警示教育。
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连续第4年召开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后,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原副局长林枫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现场通报。
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高压态势下,靠税吃税、利益输送等腐败风险仍然存在。警示教育片披露,高萍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5600余万元,涉嫌不征、少征税款91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带来严重损失。现场通报指出,林枫利用在总局机关的职务影响力,向系统多名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为请托人在个税代征、土增税清算、风险应对、税收违法案件处理处罚等方面提供便利,干扰税收征管秩序,污染政治生态。
“林枫案件值得我们深刻警醒。”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说,要从身边人身边案的警示中汲取教训,进一步筑牢纪法红线,把稽查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纪律学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稽查干部的廉洁意识,杜绝侥幸心理。
本次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围绕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税务系统干部作专题辅导。“授课专门针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有关内容,结合具体案情对条例进行了生动阐释。”一名参会干部告诉记者,要加强理论武装和纪法知识学习,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制约监督。2021年1至11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和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
“我们坚持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精准分析案件原因及责任不落实问题,举一反三推进系统整改。”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将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防范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风险,推动党内监督融入税收治理,推动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扩展阅读】【2021年12月23日】王军在全国税务系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上强调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2-1-11 11:40:15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高萍接受审查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 2021-04-01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yaowenn/202104/t20210401_85952.html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高萍简历  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办事员;  1987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科员;  1988年12月至1992年7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主任科员;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山东省国税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5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7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信息中心主任(2017年8月免信息中心主任);  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 2021-12-07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yaowenn/202112/t20211207_152575.html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和南京市监委对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干预插手税务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征缴、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高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江苏省南京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萍简历  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办事员;  1987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科员;  1988年12月至1992年7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主任科员;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山东省国税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5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7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信息中心主任(2017年8月被免去信息中心主任);  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1年3月,被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监委)

繁星追梦 发表于 2022-1-11 11:44:31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林枫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 2020-10-17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yaowenn/202010/t20201016_82548.html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林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林枫简历  林枫,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东烟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88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89年10月,在财政部税务总局营业税处工作(其间:1989年3月至1989年9月,在湖南省株洲市税务局实习锻炼);  1989年10月至1993年4月,任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司增值税处科员;  1993年4月至1998年10月,历任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一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8年10月至2008年9月,历任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增值税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稽核评估处处长,增值税处处长(其间: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在北京市崇文区国税局挂职任党组成员、副局长),营业税处处长;  2008年9月至2020年3月,历任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营业税处处长、增值税处处长、副司长;  2020年3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副司长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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