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提示: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信用修复有新规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10/745_1641811205615.mp4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推出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新举措,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31号公告”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10/773_1641811204767.gif?width=44&size=707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十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10/234_1641811205071.jpg?width=640&size=30963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