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8 10:43:4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个人所得税自查工作提纲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个人所得税自查工作提纲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个人所得税自查工作提纲
全文有效
2002年4月
一、个人所得税自查工作范围: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所管辖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外国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属的外籍个人自行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外国企业包括:外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以及在我市没有设立机构但又从我市取得收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组织。
二、个人所得税自查期间:
涉外分局所属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对本人和本单位2000年-2001年期间所取得或支付的全部个人收入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或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进行检查。
三、个人所得税自查重点内容:
1.注意检查是否将工资薪金性质所得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如:
①有无总部直接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有无各种津贴、补贴(包括差旅费、伙食补助、住房补贴、交通费、通讯费、销售提成、退职费、年终加薪等)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有无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等实物福利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④有无个人认购股票、股权、期权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⑤有无雇主为雇员购买商业保险的保险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⑥有无其他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等;
2.注意检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如:
①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单位负担的,应用公式是否正确;
②税款计算过程中应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是否正确;
③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年终奖、退职费等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等等;
3.注意检查有无其他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未如实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
①是否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是否有偶然所得项目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是否有出租或租用个人房产未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④是否有股息红利所得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
四、自查工作要求: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个人所得税自查表》,并按时将此表寄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第三税务所。如自查出问题需补缴税款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程序补缴少缴的税款。
2.我局将对未进行自查工作和自查工作不实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样检查。如检查中发现有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所属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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