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看过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要点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05/985_1641312013270.gif?width=500&size=41571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划转工作的通知》(厦财综〔2021〕33号)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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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由小编为您介绍在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出让收入的相关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6.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7.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8.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如开工违约金、竣工违约金等。
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等会发生变化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并不是开征新的征收项目,发生变化的仅仅是征收单位,将原在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对象以及缴费标准的政策不变,应缴金额仍由自然资源部门按原政策审核确认,税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费源信息进行征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到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如何申报缴纳呢?
自2022年1月1日起,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定后,缴费人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一键申报缴费。
下面
跟小编一起看看
电子税务局该怎么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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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详情
01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
(1)若为单位缴费人,请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选择实名办税人员并验证,可选择“密码”、“短信”或“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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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为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证件号码”、“密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如果没有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完成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注册,可以点击“在线注册”,填写注册信息,生成登录密码再登录或以“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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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登录成功后,找到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功能。
(1)企业账户登录的,在“我要办税”功能下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左边列表选择“其他申报”,在跳出的申报表中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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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账户登录的,在“我要办税”功能下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功能菜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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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填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进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后,选择“核定部门”及“项目信息”,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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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特定非税收入项目信息采集”页面核对自然资源部门交换给税务部门的核定信息,核对无误点击【确定】进入步骤4,若对核定信息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自然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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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申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勾选要申报的项目并录入经办人签章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点击【保存】—【申报】提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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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缴纳费款。
系统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缴款】缴纳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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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在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清缴税款”进入“清缴税款”模块,勾选需要缴纳的项目,点击选择缴款方式后缴纳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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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缴款完毕后,在主页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选择正确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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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开具】,即可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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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热点问题
1.缴费人在申报过程中无需填写项目信息和征收数据,那么电子税务局中相关的费款数据从何而来?
税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费源信息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资金入库后如果需要退库需如何办理呢?
划转前,已缴纳的费款需要退库的,缴费人向原执收(监缴)单位申请,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办理。
划转后,资金入库以后需要办理退库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自然资源部门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办理。
(以上操作如有更新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湖里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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