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4 13:40:29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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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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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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