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发布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04/887_1641267904793.jpg?width=1080&size=6434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04/593_1641267905051.gif?width=400&size=1187564
推荐阅读
? 扩散周知!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热度:★★★★)
? 两部门明确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热度:★★★★)
? 一起向未来!各地税务干部多种形式喜迎新年(热度:★★★★)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热度:★★★★)
编辑设计:张家口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201/04/511_1641267905479.gif?width=639&size=44852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