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28 03:25:39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增值税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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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可以代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营业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二、哪些情形可免增值税?
(一)销售额未达每次(日)500元,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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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销售货物及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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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注意: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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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注意: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各种蔬菜罐头不在上述范围内。

(四)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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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注意: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五)其他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间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例如:市民王先生出租商铺,2021年7月初一次性收取半年租金84万元,分摊到每月未超过15万元(85/6=14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注意: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享受免税政策。
(六)其他免征增值税项目,详见《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项/纳税服务/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免征增值税的,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
(二)对免征增值税项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发票上打印“代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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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志豪
审核:费俊林 孙 浩
来源:叶集区税务局
审核: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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