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27 17:35:17

抓紧确认!“住房租金”这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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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
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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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在2022年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利,纳税人需要对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无论信息是否有变化,都建议大家核对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了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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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布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填报指南。
温馨提示:如您前期已填报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21年12月31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确认信息即可;如前期没有享受,目前符合扣除条件,可按照下图填报指南操作。

一、享受扣除条件
扣除年度内您及您的配偶在主要工作地均无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对应主要工作地适用的分档,按照相应金额标准由承租住房的一方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第一档标准1500元每月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照第二档标准1100元每月扣除;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按照第三档标准800元每月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扣除,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扣除。反之亦然。

二、申报准备资料
1.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2.工作城市信息(市一级主要工作城市)
3.扣缴义务人信息(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手机APP填报示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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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住房租金”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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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材料准备完毕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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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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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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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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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页点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可查询已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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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热点问题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3.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4.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5.如果住房租金实际支付不到扣除的定额,是按定额扣除还是按实际租金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因此住房租金支出应按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6.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聂征 刘秀芬
制作:郑州税务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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