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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刘昆部长6篇财政系列文章(第5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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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财政工作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刘昆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财政紧紧围绕、主动服务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为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保障。
党领导财政工作取得辉煌成就
回望百年,我们党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为财政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开创了一系列辉煌成就。
财政职能定位深化拓展。一百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翻天覆地变化过程中,党领导下的财政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因应形势任务变化,持续完善理念观念、创新体制机制,财政职能定位随着实践不断深化,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党之初,财政积极为党领导革命筹措和管理经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支持根据地、解放区发展生产,保障财粮供给。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向和平时期建设财政转变,迅速组建管理机构、统一财经制度,在巩固新生国家政权、推动工业化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后,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快,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财税制度,加强宏观调控,参与对外交流,在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大论断,将财政的职能定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财政深度嵌入、全面参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在统筹“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日益重要的职责使命。
国家财政实力日益壮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从一穷二白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从1952年的679.1亿元跃升至2020年的101.6万亿元,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财政实力更加雄厚。全国财政收入从1950年的62.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8.3万亿元,年均增长12.1%。随着税制、国企等改革的推进,财政收入结构也实现了从“利税并存、以利为主”到“利改税”“税利分流”,再到“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转变,质量不断提高。全国税收收入由1950年的4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5.4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到84.4%,形成了稳定的增长机制。同时,根据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财政支出力度和范围动态调整,重点转向“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等公共服务。1950—2020年,全国财政支出从68.1亿元扩大到24.6万亿元,年均增长12.4%,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财政通过政府投资规模和方向等措施调控经济运行,并在微观上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财政宏观调控也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包括政策取向、工具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等要素在内的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定向、相机调控,主动预调、微调,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十三五”时期新增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更加注重逆周期调节,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制定实施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揽子政策举措,创造性设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大幅提高政策效率。更加注重风险管控,合理平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科学安排政府债务规模,政府总体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资本及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支持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预期管理和市场行为引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
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推进党的事业必须要有充足的财力作支撑。一百年来,财政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强对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运用税收等政策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着力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上。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决守牢粮食安全防线。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5.9%,推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优抚等标准逐步提高。加大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支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充当“突破口”和“先行军”。新中国成立以来,财税体制经历多次重大变革,探索实行统收统支、分级包干、分税制等改革,不断调整各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加快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环节,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环境保护税,税收调节功能不断改善。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陆续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及教育、科技等分领域改革方案,逐步调整完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更好保障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健全由“四本预算”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绩效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现代财税体制加快形成。
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是财政部门的基本职责,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迅即着手建立一系列财经管理制度,维护全国统一的财经秩序。此后随着财政职能不断拓展、收支规模扩大、服务领域深化,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财政管理的理念、方式、要求也发生了变化。1998年后,预算收支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相继展开并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眼于规范理财行为、提高财政治理效能,继续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我国现行有效的财政法律19部、行政法规28部、规章89件、规范性文件3000余件。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库款管理与预算执行、债券发行、国库现金管理更协调,库款运行和使用效率提高。构建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支持绿色、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形成涵盖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等四大类资产的国有资产报告。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财政内控内审,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国际财经合作深入开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政积极参与各项经济外交活动,恢复在世界银行合法席位,加入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并与相关国家建立财经交流合作机制,国际财经交流交往越来越密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统筹国内与国际,深化财金领域务实合作,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营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利用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1+6”圆桌对话会、APEC、10+3财金合作等重要平台,加强多双边财经对话,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贸易与投资、国际税收等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倡议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总数已达104个,在国际上树立了专业、高效、廉洁的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的崭新形象。推动成立新开发银行,在机构建设、扩员、业务运营等方面进展顺利。发起设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推动中亚地区各国间的知识分享与发展合作。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加强与国际机构和区域合作机制对接,促进“一带一路”倡议走深走实。深化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等传统多双边开发机构合作,助力国内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自主大幅降低关税总水平至7.4%,积极支持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已对17项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8个国家或地区实施优惠关税待遇,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党领导财政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一百年来,在党的领导下,财政事业蓬勃发展,我们积累了一系列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必须倍加珍惜、发扬光大。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财政制度安排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涉及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一直以来,财政为我们党奠基立业、治国理政、当家理财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行动指南,必须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从革命战争年代实行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后推进统一财经、调整工商业等措施,到改革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合理调整、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再到进入新时代后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大蛋糕,把蛋糕分好。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立足我国国情实际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紧紧围绕、主动适应。中国的事情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按照中国的特点来办。财政部门准确领会把握我们党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经济规律,不断推进财政各项工作。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立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对内财政政策设计、制度安排以及对外财经工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改革创新、自我完善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持续动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财政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财政部门紧紧扭住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适应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税收、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等制度机制,有效地调动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激发和调动市场主体活力。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党领导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思想,也是预算收支安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不论是资金宽裕的时期,还是资金紧张的时期,财政部门始终注重统筹收入与支出、需要与可能,努力把宝贵的财政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树牢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强化预算管理,做到有保有压,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方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干事创业、改革发展既要主动进取,又要尊重客观。财政部门秉持这一方法,千方百计保障好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同时从实际出发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不提过高目标,不搞过头保障。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国之大局、国之大要、国之大事、国之大计落实落地。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确保财政可持续。
做好新时期的财政工作,关键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继往开来、锐意进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学习时报》2021年11月8日,第01版。
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6日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所处历史方位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为我们党我们国家在新阶段谋划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顺时应势、主动作为,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必须抓紧抓好的工作。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财政部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以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其中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与现代化的关系,在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基础上,把握好现代化的内涵和要求,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系,认清发展大势和自身优势,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全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加大对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力度,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坚持协调原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坚持绿色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重点生态工程保护修复,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坚持开放原则,支持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综合采用贴息、专项补助等政策工具,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坚持共享为本,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履行好分配调节职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适应我国新发展阶段要求、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对经济规律的自觉把握,是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现实需要。要深刻认识到,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最本质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优势所在是巨大的市场空间,竞争力所在是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我们要精准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攻方向,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好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宏观调控必须适应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经济形势变化,该扩大需求时要扩大需求,该调整供给时要调整供给,相机抉择,开准药方。近年来,根据调控需要,不断调整完善积极的财政政策内涵,政策工具也日益丰富,有效降低了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有力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提出财政政策调控建议并抓好贯彻实施,促进经济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内外均衡。
强化高质量发展目标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实施,财政资源配置、政策供给向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用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逆周期调节。统筹考虑社会主要矛盾阶段性特征、经济周期变化和经济财政运行情况等因素,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集成运用、优化组合各项财税政策工具,科学确定赤字率、政府债务规模、税费政策,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持合理支出强度,实现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和跨周期设计相统一,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注重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完善宏观政策协调机制,加强财政与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的配合,形成宏观政策调控合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化与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财经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完善全球与区域经济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
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政策操作上更加精准有效,把握好财政政策调控的重点、力度、节奏和时机,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前瞻性和灵活性。强化预期管理和引导,定期发布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政策效能。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必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依法依规将部门或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着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推动财力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随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按国际可比口径计算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从2016年的28.1%降至2020年的24.4%,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17.5%降至15.2%,处于世界较低水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政府公共服务保障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宏观税负宜保持总体稳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同时,在保持现阶段流转税、所得税双主体税制基本稳定基础上,不断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发挥税收功能作用。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结合立法统筹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直达机制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创新,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资金管理权限和保障主体责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采取“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流程,将财政资金精准投放到终端,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加快直达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跟踪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快速落实到基层和单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门坚决保障好民生支出,推动完善相关领域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促进改善民生,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2016年至2020年,财政用于教育、社保就业、卫生健康等方面支出平均增长6.7%、10.8%和9.9%,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1.9%,基本养老、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稳步增加。下一步,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支持发展各项民生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效的防疫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落实好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在支持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同时,对医保基金负担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给予补助,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推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落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残疾人、儿童等帮扶保障制度。
推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在统一缴费政策、规范省级统筹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国统筹,完善中央与地方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各级财政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建立合理稳定的投入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参与重大公共政策研究,推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物价、工资增长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金待遇调整水平。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推动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初次分配制度,支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机会均等,推动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增强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支持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必须把防风险放在突出位置”。近年来,财政部门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等风险防范工作,政府部门宏观杠杆率显著低于全球和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财政状况总体是健康的。下一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研究预判,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继续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债务限额确定机制,充分考虑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及项目收益,合理确定债务限额。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强化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支出需要,合理把握债券发行节奏,推动各地做好项目储备,优先选择成熟度高的项目予以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避免债券资金沉淀闲置。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落实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隐性债务的要求,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强化与金融系统协同配合,对隐性债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加强对化债情况审计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化债工作扎实推进。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的支持力度,省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自有资金下沉财力,优化省内财力分配格局。县级财政要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坚决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问题。强化监测督导和库款调度,加强对地方“三保”支出、库款管理等情况的统一监测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范运行风险。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情况、财力状况安排民生支出,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从严掌握提标扩面等增支政策,确保地方财政可持续。
来源:2021年5月6日《经济日报》,第01版。
努力实现财政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论述
发布日期:2021年4月8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和人民事业长长久久推进下去,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财政部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论述,自觉从政治上谋划推动财政工作,切实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努力实现财政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深刻把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做好财政工作的基本要求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就要不折不扣把党中央精神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前进。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新时代要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把握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基本要求,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切实做到观大势、谋大局、抓大事。要敢于担当、主动谋划、善于作为,时刻关注、及时研判各种风险挑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
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我们党的政治本色,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财政部门在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财政工作是党和国家极为重要的工作,做好财政工作最重要的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一切工作都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要深刻认识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深刻把握财政部门的政治机关定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从外在要求变为内在主动,深度融入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财税政策制定、预算收支安排、干部队伍建设等各方面,把讲政治的成效体现在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以百姓心为心。”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财政积极发挥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等职能作用,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精打细算、节用为民,加大民生投入,进一步履行好分配调节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心怀“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必须抓紧抓好的工作。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加强宏观形势研究分析,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做好应对挑战、深化改革的政策储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大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扩大投资空间,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讲政治的要求是多方面的,旗帜鲜明讲政治就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财政部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处于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必须始终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要时时、处处、事事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努力实现财政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来不是抽象的、孤立的,而是具体体现在各项工作之中。对于财政部门来说,当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财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方面,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安排赤字、债务、支出规模,不急转弯,把握好时度效。另一方面,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新增支出。进一步完善并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扩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实现更高水平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我们要深刻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大背景,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去领悟这一重要论断,结合财政职责定位,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去执行,全力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落实税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金融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集成电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发展。加强创新激励和保障,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积极性。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记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投入,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救助。二是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民生支出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三是完善再分配机制,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兜底保障。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增强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保基本民生的能力,支持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抓实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我们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我们要坚持从国家总体安全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抓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一是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高压线,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债务风险负总责的要求,指导督促地方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二是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加强执行监测,结合直达资金管理,动态掌握基层执行情况,严禁挤占挪用“三保”支出,对“三保”保障不到位的地区,督促地方及时调整预算予以补足,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三是逐步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从“成本费用约束”向“风险管理控制”转变,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隐患。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要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谋划,善于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快推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并稳步下划地方。积极推进印花税、关税等税收立法。通过税收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相关工作。逐步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健全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会计审计监管,更好发挥监管局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为财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领导的重大意义,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注重政治引领,抓实党的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层层推进,在思想建设上步步紧跟。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定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2021年4月8日《人民日报》,第9版。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3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以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的必然要求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建议》科学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提出了“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重要保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中央确定的战略目标,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持续深化改革,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效支撑,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改革也面临新的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议》提出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更加彰显统一完整、权责对等、高效公平、公开透明等特征,为科学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拓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必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既巩固已取得的制度建设成果,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升预算配置财政资源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工协作、有序运转、有效履职,增强税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好贯彻国家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
政府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要在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
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编制的全过程,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指导地方和部门在预算编制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各类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
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根据经济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清单范围。加快建设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编制预算和安排重点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层层传导压实绩效责任。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聚焦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政府间权责划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当上移并强化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重点将涉及生产要素全国流动和市场统一的事务,以及跨区域外部性强的事务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减少委托事务,加强中央直接履行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地方优先的原则,将涉及区域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务明确为地方财政事权。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按照规范的办法共同承担支出责任,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职责范围。
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稳定地方预期。指导各地按照分税制原则科学确定地方各级政府收入划分。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省级在维护本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的责任。督促省级政府切实担负起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主体责任,加快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财力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
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财政事权属性,厘清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结合落实政策需要与财力可能,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加强对基本民生、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支持地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相衔接,加大常住人口因素的权重,增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
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切实发挥税收功能作用
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权责清晰、规范统一的征管制度。分步推进建成全国统一的新一代智能化电子税务局,建设标准统一、数据集中的全国税收征管信息库,持续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
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涉及财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完善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机制。优化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持续推动国债市场健康发展和对外开放,健全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更好发挥国债利率的市场定价基准作用。健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来源:2020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第09版。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已经出台的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企业。这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深刻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今年的财政政策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短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通过适当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等,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内需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有效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短期冲击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财政更好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应有之义。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了巨大冲击。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预计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低于上年。与此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财政支出仍要保持一定强度。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主要内涵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一)做好“加法”,坚持“更加积极”的取向。一是增加赤字规模,明确释放积极信号,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稳定并提振市场信心。二是落实减税降费,对冲企业经营困难。三是扩大政府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压力。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增加政府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对冲基层“六保”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在分配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落实库款资金提前调度制度及阶段性提高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等政策以增加地方留用的现金流。五是加强预算平衡,对冲疫情减收影响。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增加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对冲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
(二)做好“乘法”,坚持“提质增效”的发力点。进一步向内挖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以收定支的基本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支出。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使用结构和方式,聚焦民生以及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集中资金予以精准保障。强化绩效管理,把钱用在刀刃上,防止截留挪用。
(三)做好“减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节用裕民,中央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严控各种一般性支出;地方财政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会议差旅等经费,严禁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四)做好“除法”,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患。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妥善处置地方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着力防范国内风险与外部输入性风险叠加共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具体举措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一)保市场主体,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产业纾困和发展。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经济基本盘。要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出台精准、有力度、阶段性的助企纾困政策,加快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通过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政策并举,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适当延长前期出台的部分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的执行期限。二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减半收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三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打造全链条、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二)把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一是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调整和加快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二是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三是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三)支持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打通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堵点”,补上“断点”,推动企业尽快转起来,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促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继续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新冠肺炎疫苗和药物科研攻关的支持力度,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组建国家实验室,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三是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继续支持引导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四)支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确保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一是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二是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耕地保护与农田水利建设,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生产者补贴机制。三是落实扶持生猪生产恢复政策,稳定和保障国内猪肉市场供应。
(五)做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财力保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基本民生,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倾斜。继续落实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二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三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巩固完善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继续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建设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全国统筹,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继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五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支持各地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努力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六)加大对地方财力的支持力度,兜牢兜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底线,确保基层正常运转。中央财政统筹新增赤字、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压减本级支出腾出的财力等渠道,切实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力度,有力保障基层运转。积极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达民生领域。另外,实施好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推动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全面恢复。
来源:2020年05月14日《 人民日报》,第10版。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 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4日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各项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力量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需要始终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防止任何贪图享受、消极懈怠的思想和行为。财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肩负重要职责,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对于守初心担使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宗明义,强调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初心和使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出重要指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再次强调要用艰苦奋斗、勤俭节俭的思想来指导工作。我们要深刻认识在新时代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的重要意义,打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基础。
第一,要深刻认识到,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传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历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都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跟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的优良作风密不可分。可以说,一部中国共产党党史就是一部党的艰苦奋斗史。
1936年和1939年,美国记者斯诺两次到延安等陕北革命根据地采访,看到毛泽东住着简陋的窑洞,周恩来睡的是土炕,彭德怀穿着用缴获的降落伞改做的背心,从这些细小的事情上,他感慨中国共产党人有一种战无不胜的“东方魔力”,断言这是兴国之兆、胜利之本。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阐述社会主义建设重大问题时,进一步强调,“要使我国富强起来,需要几十年艰苦奋斗的时间,其中包括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样一个勤俭建国的方针”,要“力求节省,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
1954年1月,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的邓小平同志,在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指出,“为了把国家财政放在稳固的基础上,保证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必须节减一切可以节减的开支,克服浪费。”后来,他在谈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时强调,“如果不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个目标不能达到……要坚持我们历来的艰苦奋斗的传统。否则我们的事业是不会有希望的。”
江泽民同志谈到,“我们的财政工作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开源节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指出“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提倡高尚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并强调这是对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的一种考验。
胡锦涛同志指出,“艰苦奋斗作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为我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是凝聚党心民心、激励全党和全体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共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不论是在陕北梁家河、河北正定、福建、浙江、上海等地方工作期间,还是到中央工作后,始终秉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身体力行、付诸实践。他告诫我们,“全党一定要保持艰苦奋斗、戒骄戒躁的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从党的主要领导人这些重要论述可以看出,我们党对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我们提倡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沂蒙精神、西柏坡精神,以及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洪救灾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都是这种宝贵精神财富的生动体现。新时代我们守初心担使命,也一定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继承和发扬好这种优良传统和作风。
第二,要深刻认识到,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对党和政府过紧日子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强调,“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2013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强调要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出重要指示,对抓好有关工作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有力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并带动了社会风气的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继承和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深入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并将其融入和贯穿到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的全过程,自觉体现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如何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我有四方面的感想和体会。一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能不能坚守艰苦奋斗精神,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我们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来认识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体现的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强调“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根本目的是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只有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保持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必须长期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去我们党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断成就伟业,现在我们仍然要用这样的思想来指导工作。”“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很多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要事需要增加投入,国家建设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我们要始终秉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用好传家宝,管好“钱袋子”,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四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就是要努力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和政府都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调“我们的财力是不断增加了,但决不能大手大脚糟蹋浪费!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虽然物质条件和生活水平改善了,但收入与支出、需要与可能的矛盾是永恒的,所以我们要继续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未雨绸缪、加强统筹,“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坚决反对浮躁浮夸、急功近利、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抵制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第三,要深刻认识到,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客观需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党领导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思想,也是预算收支安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直以来,财政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宝贵的财政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为革命和建设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相比以往,发展的内涵和重点、理念和方式、环境和条件、水平和要求与过去有很大不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复杂,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挑战更多。有效应对这些风险挑战、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制度安排体现并承载着政府与市场、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等关系,与人民各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息息相关。财政要在新时代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必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妥善平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在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基础上,坚持有保有压,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聚焦于推进改革发展、保障重点领域和加强薄弱环节上。要更加突出地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从事业成功重要保证的政治站位和高度,着力推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为党中央当家理财掌管“钱袋子”、做具体服务工作,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折不扣落细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是党内政治要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是党内基本的政治规矩,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全国财政系统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把党和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切实贯彻和体现到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开源节流、精打细算,行简约、倡简朴、戒奢华,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完善和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出台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等多项政策。大力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落实好财政教育投入“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确保”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时,切实加强民生政策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约束机制,加强民生支出绩效评价,并结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预算和完善政策,努力把好事做得更好、实事做得更实。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违法违规出台民生政策,有的盲目扩大政府保障范围,有的过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有的超越发展阶段建设民生工程等。
我们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既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又要防止脱离财力作难以兑现的承诺,确保民生支出政策建立在更加稳固、更可持续的基础上。一要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领域的硬任务,统筹谋划好今后两年的财政资金安排和长远发展规划,在财力上予以足够保障,着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针对群众牵肠挂肚的事,推动解决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二要确保政策可持续。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阶段、财政承受能力、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等因素,切实防止因民生政策设计不科学导致制度不可持续。要合理引导预期,注意防止因过度承诺和过度宣传,导致不能按期实现政策目标而失信于民。三要加强民生政策区域间统筹协调。既鼓励发展较快的地区先行先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也要加强宏观调控,避免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过大引发矛盾。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硬化预算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我们在推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初步形成了较为科学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地方转移支付,促进提高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严把支出政策关,严控预算执行中调整。坚决遏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积极稳妥消化债务存量。在推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要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预算执行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支出进度较慢等问题,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巩固改革成果,为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关要求奠定坚实基础。一是不断完善财政预算法律和制度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分类研究明确财政保障政策。研究提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框架和总体规划,并拟订分年建设计划,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加快统一预算分配权,严格控制年初代编预算范围和规模。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没有安排的不得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三是持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不断扩展和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进一步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公开透明和强化监督,倒逼各级政府转变花钱的理念。四是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对标先进经验,查找存在的差距,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按照已经印发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等工作,为强化预算管理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四)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刹住奢侈浪费之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制定、修订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等20多个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源头上刹住奢侈浪费之风提供了一个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规范体系。
通过连续多年压减,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2018年比2012年了下降46.2%,有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今年,我们还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文件,在严格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加强部门资产管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病根的清除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祛除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顽疾还需要持续用力。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采取有力举措,持之以恒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一要抓制度完善。根据工作实际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持续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对地方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督促落实,推动形成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二要抓措施落地。强化计划和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活动总量、开支范围和标准,落实日常管理监督要求。三要抓支出压减。进一步巩固国务院“约法三章”成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的钱不能乱花,所以要控制好支出”,并反复强调要“把钱用在刀刃上”。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把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在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机制建设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起来。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部署要求,推动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扩大实施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责任。二是优化业务流程。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管理工作中,实现有机融合。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三是提高评价质量。要针对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自评质量不高、第三方评估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推动部门实事求是开展绩效自评,客观反映绩效情况。四是强化结果应用。抓好绩效问题整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建立起鲜明的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
(六)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生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政治纪律,多少纪律,问题是执行得不好,有些人觉得纪律是稻草人,不在乎,现在就是要严明纪律”,并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费管理,加大纪检、巡视、审计监督力度,从严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大力整饬财经纲纪,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办法,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着力解决在落实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了震慑警示作用,有力推进源头治腐和长效机制建设。
虽然我们在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有的还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和浪费。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以用权,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一是着力织密扎牢制度笼子。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推动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管理体系。聚焦预算分配、执行和政策制定等关键环节,抓紧修订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风险专项内控办法,推动部门加强内控建设,实现内控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有效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二是强化重点领域资金的监管和对核心权力运行的制约。财政部是管钱管物的部门,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对象。要盯紧扶贫等重点领域资金的管理使用,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核查等多种形式,跟踪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在重大项目布局、财政分配、工作安排上,要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立足全局、出于公心,不能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和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要严格要求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干预政事、捞取好处,不得利用本人职务影响办事。三是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要切实承担起对所联系部门预算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一方面要督促指导部门做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另一方面要会同部门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使财经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宏观形势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增长预期减弱,外部不确定性增大,全球经济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加大;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仍处于合理区间,但经济企稳基础还需巩固。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各项措施,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贯彻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十二字总要求,把主题教育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推动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一)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和外部压力的关键之举。今年以来,部党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把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2019年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首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今年1-6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万亿元,其中减税1.04万亿元,企业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今年减税降费力度很大,获得感和满意度较高。
下一步,我们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细之又细地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举措。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减税降费数据信息的共享,跟踪做好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大对地方财政部门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二是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督促指导地方开源节流,多渠道筹集收入,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难以完成全年收支预算的地方加强指导,在触发预算调整条件时,依法依规调整预算。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四是及时研究政策预案。在广泛调研基础上,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应对预案,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落实,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政策储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继续高举改革旗帜,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坚定改革定力,增强改革勇气,总结运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改革新经验,再接再厉,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涉及财政部的各项改革任务。一要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目前,科技、教育、交通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另有生态环境、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要抓紧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推动改革方案尽早出台。同时,要做好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有关工作。二要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目前正在施行的18个税种中,已制定法律的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8个税种。我们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方面,加快推进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税种立法的相关工作。三要加快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以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四是在系统梳理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抓紧研究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有关问题。
(三)堵住“后门”消化存量,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原则,在依法依规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债务融资需要的同时,切实加强和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风险总体可控。下一步,我们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并狠抓落实,在开好“前门”、风险监测、到期债务应对、监督问责等方面下更大功夫,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持续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成效,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去年,中央第十巡视组对财政部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部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财政脱贫攻坚的责任感、紧迫感,尽锐出战、真抓实干,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集中资源加快补齐脱贫攻坚领域的短板。全力支持解决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突出领域和突出地区倾斜。二是优化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完善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提升财政扶贫政策的精准性。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提升整合政策的脱贫成效。三是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尽快实现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实时动态监控,发挥好扶贫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的作用。四是认真总结提炼先进做法和成功模式,提出财政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同时,认真落实近期我部定点扶贫工作交流推进会有关部署安排,继续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五)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在中央第23指导组有力督促指导下,部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中央指导组各项要求,突出抓好“四个到位”,推动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落实见效。
一是进一步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更大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在内蒙古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等近期有关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通读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主题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认识,深化对党面临的风险考验的认识,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以致用、身体力行,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上。
二是进一步在找差距上下更大功夫。部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都要在前期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上全面查找、全面发力,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全面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建立台账,逐条对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在抓整改上下更大功夫。部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都要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解决问题。要坚持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系统整治,对照这次主题教育列出的突出问题,结合我部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党组同志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发挥好“头雁效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动认账担责、落实落细落小。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症下药,该完善的体制机制要完善起来,该堵塞的漏洞要堵塞好,该批评的要认真批评,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
四是进一步在加强督促指导上下更大功夫。党组同志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主题教育的督促指导。部内各指导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各单位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点工作进行严格把关,促进提高工作实效。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强化协调督导。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财政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来源:《中国财政》2019年第15期,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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