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兰州市2020年财政报告发布!
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4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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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2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靳 芳
2021-08-20 来源:预算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8%,同比增长5.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24亿元,占全年预算的95.67%,同比增长6.48%。与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099万元,主要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主权外贷预算管理的通知》(财国合〔2020〕19号)和省财政厅要求,兰州新区、榆中县分别将“新开发银行”贷款5027万元、“世界银行”贷款72万元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0.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8%,同比增长11.45%(超收部分按照《预算法》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40.7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92亿元;调入资金24.35亿元;上年结转4.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2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4.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73亿元,占全年预算的92.89%,同比增长8.99%;上解省级支出22.3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6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5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5.68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与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020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严格按照预备费使用范围安排支出1.37亿元,执行率为91%,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人群疫苗接种采购、“8.12”暴洪泥石流灾害灾后重建等。剩余0.13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9年末,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29亿元,2020年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20年末,通过当年超收、市级预备费、结余资金等补充2.47亿元,年末规模为2.47亿元。
截止2020年底,市级财政未设置预算周转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28亿元,为预算的129.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05亿元、上年结余4.2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7.04亿元,总收入232.64亿元;支出116.77亿元,完成预算的78.9%,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5.43亿元、调出资金24.14亿元、上解省级支出0.2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4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43亿元,总支出201.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1.24亿元。与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上年结余0.12亿元,总收入1.46亿元;支出0.48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11亿元,总支出0.7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67亿元。
2020年市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4.66亿元,上年结余106.6亿元,支出174.5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6.69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财政部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748.62亿元。省财政厅2020年度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71.6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81亿元(新增债券12.72亿元、再融资债券19.09亿元);专项债券139.85亿元(新增债券98.06亿元,再融资债券41.79亿元)。省财政厅2020年度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外贷0.51亿元。截止2020年底,兰州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645.6亿元。
2020年,全市新增一般债额度12.72亿元,其中市级5.1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二中雁滩分校、黄河楼等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额度98.06亿元,其中市级43.3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轨道交通、国际港务区、粮油应急保障、市妇幼、市中医院、市口腔医院异地新建、市动物园易地迁建、黄河流域兰州白塔山段综合提升改造等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2020年全市共偿还债务本金72.79亿元,其中市级偿还57.07亿元。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券利息20.05亿元,其中市级偿还11.2亿元。
(四)2020年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我市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范围覆盖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和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市级预算单位共上报市级绩效自评项目2368个,预算资金204.56亿元。其中,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2161个,自评预算金额192.16亿元;自评结果为良的项目112个,自评预算金额2.5亿元;自评结果为中的项目82个,自评预算金额9.06亿元;自评结果为差的项目13个,自评预算金额0.84亿元。通过对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进行评价,强化了支出责任,优化了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外,财政部门对14个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周期长的重点项目以及兰州市科技局等7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各预算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的20%以上,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2021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随着经济持续稳定恢复,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3.27亿元,同比增收20.10亿元,同比增长17.76%,完成年初预算的53.53%,顺利实现上半年“双过半”收入目标。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98.46亿元,同比增收17.81亿元,同比增长22.08%;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4.81亿元,同比增收2.29亿元,同比增长7.05%。从级次来看,市级累计完成69.63亿元,同比增长16.47%;兰州新区累计完成11.59亿元,同比增长21.86%;县区级累计完成52.05亿元,同比增长18.6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3.71亿元,同比增长18.54%。其中:市级支出完成115.64亿元,同比增长27.29%;兰州新区支出完成22.67亿元,同比增长33.32%;县区级支出95.39亿元,同比增长6.83%。受去年同期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放缓、基数较低因素影响,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住房保障等领域支出增幅较大,各领域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3.82亿元,同比增收10.97亿元,同比增长13.2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7.47亿元,同比增收2.38亿元,同比增长3.1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3.04亿元,同比减支16.81亿元,同比下降14.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7.77亿元,同比增支5.23亿元,同比增长8.38%。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3亿元,支出0.5亿元。
(一)财税协同抓收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健全财政收入预判预报机制,准确把握收入动态,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推动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特别是二季度,面对上年同期收入基数逐月加快抬升、非税收入一次性入库拉动作用逐步减弱、全市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难度加大的情况,全市财税部门同心协力推动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圆满实现“双过半”目标。
(二)加强沟通争支持
把争取上级资金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上下联动,通过勤汇报、多沟通等有效方式争取专项资金。对照国家和省上支持方向和领域,结合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实际,谋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确保符合政策的项目得到上级资金的支持。全市暂付款消化工作在上年表现突出,本年争取到奖励资金4800万元,其中市级1300万元;今年一季度,争取市州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7000万元。向财政部申报的兰州市清洁取暖项目入围获批,项目建设期内中央财政分三年下达补助21亿元。
(三)衔接推进兴乡村
紧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三农”工作发展中心任务,坚持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把农业农村领域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为全市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安排到区(县)衔接专项资金101772.45万元。
(四)多措并举保民生
始终将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累计达到187.6亿元,有效保障了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等政策落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五)多方发力助经济
根据甘肃省《关于调整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7号)精神,5年内省、市不再分享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让利县级。配合县区全面落实新引进企业增值税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县区将新增收入重点用于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出台《兰州市市级振兴制造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兰州经济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范围内的制造业企业。拨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7亿元,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六)建立机制保直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力做好直达资金的接收、管理、拨付和监控工作,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截至目前,共收到直达资金558395.6万元,已按照直达资金使用方向分配下达至县区或者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分配率100%。参考省级经验做法,第一时间成立市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县两级联动,内部科室协同,明确分工职责,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落实全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任务,压实资金监管责任,切实发挥直达资金政策直达实体作用,截至目前,全市直达资金支出302509.64万元,支出进度54.2%。
(七)严控债务防风险
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全面落实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区债务风险情况,根据既定化债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化债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严禁搞虚假化债,将风险“甩锅”。严格遵循经济规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继续清理整改各类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坚决杜绝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铺摊子。
(八)提质增效促监管
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部门申请新增政策和项目一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同时财政部门加强评估结果审核,没有开展评估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申请和安排预算。夯实基础工作,优化管理流程,加快制定完善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制度办法,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实质性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不予安排。靠实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和市直部门考核体系。
(九)坚定不移推改革
根据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划分改革总体规划,提前梳理有关支出政策。按照省上出台的分领域改革方案,逐步推进市以下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向财力薄弱县区倾斜力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加快系统部署应用,按照省上系统上线运行安排,督促指导县区早做准备,确保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收支矛盾更为突出;二是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待加强。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抓住今年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有利条件,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科学实施财政运行调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加快收入进度、提高收入质量。着力做好税源涵养工作,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做大做强主体税源、加力培育新兴税源,落实调整新引进增值税分享比例政策,加大对县区财源建设的引导激励,夯实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财力基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
(二)推进经济发展共建共享,坚持公共财政的民生导向。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解决好教育、养老、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办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照中央和省上规范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
(三)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政府治理效能新提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搭建“一体四翼”的预算编审体系,有效助力实现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加强财政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预算绩效与审计监督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全力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落实好直达资金机制,统筹运用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科学安排预算,切实做好直达资金下达、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抓实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坚决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债务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压缩开支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面摸排“三保”风险,重点排查社会关注度高的基本民生补贴、保工资支出到位情况。加强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确保“三保”需求优先足额保障到位。对债务风险高、库款保障水平低的县区重点关注,动态监控财政运行情况,出现风险苗头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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