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1-12-27 11:11:58

报告发布:兰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兰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2021年1月12日在兰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兰州市财政局
(第278期)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兰州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砥砺前行,创新实干,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减收增支因素增多、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1亿元,增长5.96%。其中:市级128亿元,增长11.45%,主要是一次性非税收入增加11.6亿元;兰州新区19.7亿元,增长11.97%;区县99.4亿元,下降1.3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7亿元,增长5.5%,其中:市级204.7亿元,增长8.99%;兰州新区48亿元,增长11.41%;区县233亿元,增长1.5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30.7亿元,增长37.37%,其中:市级130.3亿元,增长20.5 %;兰州新区57.4亿元,增长126.16%;区县43亿元,增长24.93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7.5亿元,增长66.58%,其中:市级116.8亿元,增长56.8%;兰州新区79.3亿元,增长96.87%;区县71.4亿元,增长55.8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4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12亿元,加上年结转0.14亿元后,总收入1.5亿元,其中:市级1.35亿元,兰州新区0.03亿元,区县0.1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亿元,年终结余0.68亿元,总支出1.5亿元,其中:市级1.35亿元,兰州新区0.03亿元,区县0.1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8.3亿元,支出97.9亿元,滚存结余114.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75.1亿元,上年结余10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7.4亿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0年开始实行省级统筹,不在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反映。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争取政府债务资金124.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72亿元(市级5.14亿元,兰州新区1.51亿元,区县6.07亿元),专项债券98.06亿元(市级43.38亿元,兰州新区27.17亿元,区县27.5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4.08亿元(市级3.13亿元,兰州新区1.20亿元,区县9.75亿元)。
特别说明的是,市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因工作实际需要,将原用于市公房中心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补贴的214.06万元全部调整用于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将原用于市就业中心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补贴的200.53万元中剩余100.47万元调整用于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为开展促消费工作,省上从省级预留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下达兰州市扩内需促消费资金25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645.6亿元,其中发行政府债券635.52亿元,其他债务10.08亿元;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340.97亿元,其中发行政府债券334.67亿元,其他债务6.3亿元。
以上2020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数据做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10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当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压减支出等方式弥补收支缺口,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调减税收收入2亿元的同时,调增非税收入11.6亿元,调整后,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由年初的118亿元调增为127.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作出相应调整。
二、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人大通过的预算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切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发挥好财政资金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人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有力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原则,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推进全市经济均衡发展。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畅通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动支预备费用于疫情防控物资供应、购置医疗设备、落实疫情防治人员待遇等。全年我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7.2亿元,形成支出6亿元。同时,从抗疫特别国债中安排抗疫相关支出3.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等方面。二是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面对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因企施策,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1-11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7.67亿元。认真贯彻《兰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落实金融信贷优惠政策,拨付扶贫小额信贷、民贸民品等财政贴息资金267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87万元。发放各类消费券1.2亿元,激发市场活力,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消费带动生产。三是统筹推进全市均衡发展。统筹上级补助、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坚持可持续、区域均衡发展,大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发展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安排资金14亿元,统筹推进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与中心城区竞相发展,加快构建“一心两翼多点”城市战略布局,着力培育新的增长极。
(二)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精准施策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多轮次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集中资金资源,全力以赴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20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3亿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财力支撑,多措并举冲刺清零,剩余0.38万贫困人口全部达标退出。指导贫困县因地制宜编制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止目前我市贫困县已完成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编制工作,整合资金规模5.4亿元。安排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28亿元,推动实施厕所革命,实施“改炕、改灶、改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开正门、堵后门”的工作思路,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为了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2020年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7.65亿元(含外债、全省农合机构专项债补充资本金)。严格按照《兰州市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靠实偿债主体责任,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化解风险、确保平衡”基本原则,稳妥、有序、分类化解我市隐性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规融资行为。同时,健全跨部门统计监测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三是着力支持污染防治。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5.89亿元,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疫情发生以来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新变化和群众新需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市级民生支出164亿元,占总支出的80.5%。其中,教育方面支出24.8亿元,持续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0所,新增学位2.34万个。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6.39亿元,重点用于消除“大班额”和乡村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22.4亿元,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措就业补助资金4.8亿元,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以及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制度,筹措补助资金3.9亿元,支持开展城乡低保、特殊困难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提升困难群体生活水平。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0.5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
(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兰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兰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推动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防控财政资源低效无效配置;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审核绩效目标2742个,审核通过1712个,涉及资金161.4亿元;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对纳入2020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的1726个项目开展事中绩效监控,涉及资金99.77亿元;推动绩效评价,对纳入2019年度所有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价,对43个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资金23.44亿元。三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运行监控情况和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底线思维,优先保障基层基本运转支出需求,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层“三保”工作。一是强化“三保”制度建设。成立兰州市“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保基层运转的工作方案》。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面梳理上级重大政策及重点支持方向,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特别在分配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时,省上对我市给予了倾斜支持。截止12月底,全市收到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各类补助212.98亿元,比去年增加42.4亿元,增长24.9%。其中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5亿元。三是完善“三保”运行监管机制。强化“三保”预算审核,对预算安排存在缺口、影响基层履职的,督促及时调整或调剂预算补足。实行基层运转保障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督促区县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三保”风险事件。
(六)严格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直达资金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坚持民生导向,坚持社会效益,有效发挥直达资金对“六保”特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确保资金直达最急需的群众手里,用在最急迫的民生领域。二是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按照资金性质和用途,在资金下达后以最快速度出具指标分配文件,极大提高了资金分配效率。2020年市级收到上级下达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6.02亿元,支出5.35亿元,支出进度88.9%;其他惠企利民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监督管理)46.41亿元,支出42.69亿元,支出进度92%。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将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全部纳入资金监控平台监管,分类进行标识,实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个人,业务系统与监控系统上下贯通、数据对接,实现了从预算分配到资金直达的全链条、全过程监控,及时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直达资金实现全链条实时动态监控。
(七)深化财税改革管理。全面聚焦优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落实税费制度改革政策、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出台《兰州市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为发展增添后劲、为民生雪中送炭。截止12月底,全市“三公”经费支出7846.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84%。二是优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甘肃省省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20〕114号)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同时加大政府预算解读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外,严控预算追加事项,执行中不自行出台增支政策;确需新增支出的,通过部门预算现有资金调剂解决。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确无必要或无法执行的项目以及符合盘活规定的结余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领域。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统揽,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心研究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全市经济发展总体向好,财政收支规模逐步扩大,民生福祉稳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财政实力稳步提升。“十三五”时期,面对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叠加影响,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不断壮大财政收入规模。全市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稳定增长,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财力保障。2016-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83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81.5%;同时,财政支出也保持了较高强度,财政支出规模增长迅速,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261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81.7%,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二)民生保障不断改善。在全市财力依然紧张的情况下,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新增财力实现向困难群众、向基层、向民生事业的倾斜,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原则,着力保障改善民生。2016-2020年,全市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823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7%,补齐民生短板,解决了一批群众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实事、难事,财政改革发展红利更多地惠及千家万户。这五年,全市医疗卫生领域投入达到197亿元、义务教育领域支出达到405亿元。
(三)支持发展更趋有效。在资源配置上,更加注重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改变财政直接“发钱”模式,转为综合运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2018年,组建兰州黄河旅游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契机,加快打造黄河旅游、建设生态园区、完善基础设施,着力做大做强黄河“文章”。2019年3月,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充分发挥“市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融资和管理中心”功能定位,以金融产业为核心,通过整合现有资源,盘活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创新金融类增值业务,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链条,逐步成为多牌照综合金融服务商。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融资工作,通过多渠道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力支撑我市经济建设。
(四)财政改革持续深化。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促进财政收入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化,全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会同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增强财政前瞻性。全面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提升预算管理的透明度。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等分领域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印发,政府间支出责任和分担机制有效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税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紧跟中央税制改革步伐,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稳步推进。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全市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成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全市经济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时期,各级财税部门在财政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项财税工作圆满完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固;财政支出增长刚性强,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大,兑现“三保”政策增支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防风险与促发展的矛盾突出。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绩效结果运用需要强化,部门(单位)绩效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21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1年市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统一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守住“六保”底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各项支出精打细算,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全面清理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入库审核,切实发挥项目库基础作用;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二是真实性原则。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要按部门实际情况填报;各项收入预算要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并充分考虑增减因素测算,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各项支出要符合部门的实际情况,测算要有真实可靠的依据,不得随意增列支出。三是科学性原则。合理安排预算编制每个阶段的时间,既要以充裕的时间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也要注重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四是重点性原则。本着“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根据财力情况,按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为民办实事、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事项,重点保障偿债支出。五是透明性原则。体现公开、透明原则。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推进预算编制全过程公开。六是绩效性原则。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突出绩效导向,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亿元,同口径增长4%,加上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上年结转、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入194亿元,收入总计443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亿元。收支平衡。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2亿元,同口径增长3%(由于2020年一次性非税收入中,恒大集团定向捐赠收入3亿元、清缴兰州石化公司历年地方教育费附加4.6亿元,已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报告不计入收入基数),预计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亿元,2021年市级可供安排财力163.3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28.3亿元、上年结转13.3亿元,收入总计204.9亿元。
市级安排预算支出总计204.9亿元,其中:基本支出73.5亿元;项目支出123.7亿元;预备费1.5亿元;偿还债务本息与发行费6.2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编制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1.4亿元,加上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收入67.3亿元,收入总计258.7亿元。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58.7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2亿元。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1亿元,加上年结转24.2亿元,收入总计127.3亿元。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27.3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息与发行费12.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编制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亿元,上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8亿元,收入总计4亿元,2021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支出总计4亿元。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上年结转0.7亿元,收入总计2.4亿元。2021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支出总计2.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编制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03.7亿元,上年结余11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0.6亿元。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7.4亿元,支出78.6亿元,滚存结余123.6亿元。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社保基金2021年预算已于2020年11月编制完成,并报经财政部审核,以上数据与上报财政部数据一致,实际执行情况以决算数据为准。
以上四本预算中全市预算数均为各区县上报汇总数据,最终以各区县人代会通过数为准。
(三)2021年市级财政主要支持方向和重点支出安排
财政主要支持方向:
1.着力推动城市建设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总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紧扣“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发展定位,坚持和完善“一心两翼多点”城市发展布局,支持兰州新区、榆中生态创新城、高新区、经济区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兰西城市群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以人为本,努力补齐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短板弱项。深度挖掘“一河两山”和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更加美丽宜人的黄河之滨,以更美的省会城市面貌展现兰州的形象和魅力。
2.着力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财力支持改旧育新、拓存创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塑造经济发展新优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筹保障招商工作经费支出,吸引资金和优质项目落户兰州。加大对科技领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实施产业振兴,重振“兰州制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3.着力为民解忧为民谋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稳住民生底盘,稳定可持续改善民生。支持实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服务项目。支持实施全市城乡低收入、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等惠民保障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助,完善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支持实施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程,提升劳动者素养和职业能力,稳定和改善我市就业环境。
4.着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投入保障制度,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积极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重点支出安排:
发展支出方面:轨道交通运营补贴2亿元;轨道公司资本金2.5亿元;公交公司运营补贴1.5亿元;项目前期费0.9亿元;组织部人才经费1.1亿元(含市长萃英人才奖2000万元);兰州文化中心(五馆一中心)建设经费1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区房屋购置专项1亿元;黄河公司注册资本金5.1亿元;振兴“兰州制造”专项资金2000万元;高新区、经济区、兰州新区、榆中生态创新城补助资金合计18亿元。
创建和谐社会方面:文明创建经费460万元;办报赠报补贴1900万元;日报社事业运行经费1700万元;兰州日报报业集团、广播电视台改革过渡期保障资金3100万元;“一廊一区一带”专项资金1200万元;储备粮轮换保管价差亏损补贴5144万元;惠民演出等文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
教育方面:学生资助经费3571万元;校园安全及应急资金1499万元;教育师资水平提高资金1773万元;新区现代职教园区60816万元;教育资源扩大化3亿元;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服务1000万元。
科技方面:科技计划专项资金3000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1.3亿元;疫情防控经费1000万元;自主择业军休干部医保和冬季取暖费5015万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213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54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1700万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补助2601万元;城乡低收入居民取暖补贴1393万元。
农林水方面: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接续资金5000万元;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资金5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补助资金1850万元;两山运行管护费7558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1350万元;城市排水管网维护运行经费1000万元;南滨河路污水管道整改应急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交通方面:“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资金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2900万元;中川机场专项引导资金4000万元。
城市建设方面:天水路北出口整治资金2000万元;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路灯电费1.5亿元;供热保障金1000万元;城区集中供热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项目资金2000万元;宝方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2021年电价补贴1000万元;小游园建设补助资金3000万元。
环保方面:大气污染监管专项资金2160万元;黄河风情线品质提升、绿化管护、保洁等资金9162万元;供暖期天然气补贴3600万元;环卫工人“爱心早餐”2000万元。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1.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筹集
着力挖掘增收,进一步摸清税源底数,强化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分析,推动涉税信息共享,跟踪、监控税源变化,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变动趋势。深化牵头联系区县工作机制,强化与税务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提高财税征管效率。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厚植财源基础,确保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和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调整优化专项债券投入结构,保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2.进一步严格财政预算管理
继续强化零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进一步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坚持压一般保重点,集中有限财力用于“三保”、重点领域支出、重点任务落实。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开展预算执行监控,提升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审批规程,督促相关部门和区县财政加快项目资金分配和拨付。
3.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继续推进分领域 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保障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逐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迎难而上、真抓实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以更加有为的担当,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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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报告发布:兰州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