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1-12-27 11:08:28

数据发布:2020年甘肃省城镇单位年平均工资发布,差距拉大趋势需关注!

2020年甘肃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发布
(第205期)
近日,甘肃省统计局发布了2020年甘肃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973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3%;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771元,名义增长4.9%。二者的差距在2019年为1.76:1,2020的差距为1.82:1,呈现拉大趋势!
从十三五时期来看,在2016-2020年的五年来,甘肃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差距分别为1.67:1,1.68:1,1.77:1,1.76:1和1.82:1,二者的差距除在2019年略有缩小外,其余年份均呈现拉大趋势,2020年的差距为五年最大,这一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2020年甘肃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9730元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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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973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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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05441元,采矿业102480元,教育92385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倍、1.3倍和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9892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6793元,房地产业51419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0.0%、58.7%和64.5%。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
表1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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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外商投资企业9874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联营单位4862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1.0%。
表2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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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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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 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0》为准。
2020年甘肃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3771元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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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771元,比上年增加2056元,名义增长4.9%,增速比2019年增加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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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12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6872元,金融业55295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1.3倍和1.3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421元,农、林、牧、渔业35617元,住宿餐饮业35796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4.1%、81.4%和81.8%。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以及采矿业,分别增长21.3%、16.0%和13.6%。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教育、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增长-19.9%、-14.8%和-10.7%。
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
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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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892_1640574508000.png?width=204&size=3697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 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 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0》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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