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布!(附公报全文)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185期)
2021年5月24日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甘肃省统计局局长 陈波
2021年5月24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去年以来,全省上下严格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广大普查对象全力支持、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全省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等工作。现将人口普查相关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数据向大家作个简要通报。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人普工作,成立了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市县乡四级成立1329个普查机构,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14万人,逐级开展普查培训,强化经费物资保障,为普查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次普查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普查对象数据实时直接上传国家数据库,有效提高了数据采集效能。首次实现普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自主填报,首次在普查信息中增加了身份证号码信息栏,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全程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标准执行,加强对普查对象的隐私保护,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加强工作责任落实,建立了工作协同和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普查质量控制,强化普查各阶段数据质量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强普查工作人员管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签订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保密承诺书》;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在普查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各部门行政记录以及电力大数据辅助普查登记,有效提高了普查数据质量;加强普查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全覆盖、接地气的普查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社会氛围。
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常住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25019831人。全省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575254人相比,减少55542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2%。
(二)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8422836户,集体户346835户。家庭户人口为23345176人,集体户人口为167465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9人减少0.72人。
(三)地区人口分布
全省14个市(州)中,常住人口超过400万人的只有兰州市,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7.42%;在2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有5个市(州),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48.78%;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5个市,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8.03%;少于100万人的有3个市(州),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77%。
(四)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700948人,占50.76%;女性人口为12318883人,占49.2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42下降为103.10。
(五)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853543人,占19.40%;15—59岁人口为15905297人,占63.57%;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60991人,占17.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47817人,占12.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2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8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35个百分点)。
(六)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363438人,占89.3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656393人,占10.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801318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45895人,比重上升1.19个百分点。
(七)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2935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369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612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5790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20人上升为14506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9年上升至9.13年;文盲率由8.69%下降为6.72%,下降1.97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067332人,占52.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52499人,占47.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30750人,乡村人口减少438617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11个百分点。
(九)流动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735246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010870人,流动人口为5341595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76564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57594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239743人,年均增长8.9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96695人,年均增长14.61%;流动人口增加2743048人,年均增长7.47%。
人口问题始终是一个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我们正在按照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后续会采取更多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最大程度发挥好普查数据价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制定人口相关战略和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
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七人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统计局,向奋战在普查工作一线的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者,向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普查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向参与普查宣传的所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大家!
甘肃省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新闻发布会
2021年5月24日 | 浏览量:47
5月24日下午,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兰州举行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波介绍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情况和主要数据,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以来,全省上下严格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广大普查对象全力支持、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全省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等工作。
陈波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成立了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省市县乡四级成立1329个普查机构,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14万人,逐级开展普查培训,强化经费物资保障,为普查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普查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普查对象数据实时直接上传国家数据库,有效提高了数据采集效能。各级各部门加强工作责任落实,建立了工作协同和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普查质量控制,强化普查各阶段数据质量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强普查工作人员管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签订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保密承诺书》;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在普查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各部门行政记录以及电力大数据辅助普查登记,有效提高了普查数据质量;加强普查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全覆盖、接地气的普查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社会氛围。
陈波分别从常住人口、户别人口、地区人口分布、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人口、人口受教育情况、城乡人口、流动人口等方面介绍了我省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及其变化情况。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250198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2人。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42下降为103.10。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占19.40%,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比重上升1.2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占63.57%,比重下降5.8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7.03%,比重上升4.5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2.58%,比重上升4.35个百分点。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363438人,占89.3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656393人,占10.62%,比重上升1.19个百分点。常住人口中,人口受教育情况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20人上升为14506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9年上升至9.13年;文盲率由8.69%下降为6.72%。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067332人,占52.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52499人,占47.77%;城镇人口比重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16.11个百分点。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7352465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4239743人,年均增长8.98%。其中,流动人口为5341595人,增加2743048人,年均增长7.47%。
陈波从我省人口发展的主要特征、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对就业的影响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的因素等方面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刘晓文主持发布会。中央驻甘、香港驻甘、省市近30家媒体,省统计局和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2021年5月24日 | 浏览量:256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人口情况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为25019831人。
二、人口增长
全省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575254人相比,减少55542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2%。【作者注:甘肃省2020年常住人口甚至不及2000年的常住人口,二十年来共减少了101360人。】
三、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 8422836户,集体户346835户。家庭户人口为23345176人,集体户人口为167465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9人减少0.72人。
四、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363438人,占89.3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656393人,占10.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801318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45895人,比重上升1.19个百分点。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270_1640574431249.png?width=801&size=78309
图1-1 甘肃省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928_1640574431763.png?width=721&size=89082图1-2 甘肃省历次人口普查人口年均增长率
注释: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1953年“一普”数据不包括非现属甘肃行政区划的区域数据,如银川、西海固、海东等;2000年以后为常住人口。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2021年5月24日 | 浏览量:346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4个市(州)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常住人口
全省14个市(州)中,常住人口超过400万人的只有兰州市,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7.42%;在2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有5个市(州),人口合计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48.78%;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5个市,人口合计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8.03%;少于100万人的有3个市(州),人口合计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77%。【作者注:2020年地区常住人口最多的地区依次为兰州、天水和定西市;最少的是甘南、金昌和嘉峪关市。】
表2-1 各市(州)常住人口 单位: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711_1640574432277.png?width=633&size=10547
二、地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14个市(州)中,有4个市(州)常住人口增加。常住人口增长较多的3个市(州)依次为:兰州市、临夏州和嘉峪关市,分别增加743283人、163073人和80810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分别上升3.28、0.82和0.34个百分点。【作者注:十年间甘肃省人口减少最多的地区依次为武威、天水和平凉市,减少均超过20万人;其次是白银、定西和陇南市,减少均超过15万人。】
表2-2 各市(州)常住人口变化情况 单位: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585_1640574432732.png?width=633&size=44351
注释: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2021年5月24日 | 浏览量:197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4个市(州)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700948人,占50.76%;女性人口为12318883人,占49.2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42下降为103.10。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930_1640574433059.png?width=831&size=75340
图3-1 甘肃省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表3-1 甘肃省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单位: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462_1640574433503.png?width=743&size=32382
二、地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14个市(州)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3以下的市(州)有6个,在103至105之间的市(州)有4个,在105以上的市有4个。【作者注:人口性别比最高的依次为嘉峪关、酒泉和金昌市,均位于河西地区。】
表3-2 各市(州)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230_1640574433913.png?width=499&size=8751
注释: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2021年5月24日 | 浏览量:180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4个市(州)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853543人,占19.40%;15-59岁人口为15905297人,占63.57%;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60991人,占17.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47817人,占12.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2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8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35个百分点。
表4—1 全省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208_1640574434391.png?width=509&size=4404
二、地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14个市(州)常住人口中,15—59岁常住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市(州)有6个,在60%—65%之间的市有7个,在60%以下的市(州)有1个。
全省14个市(州)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个市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作者注: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的是白银、平凉和武威市。】
表4—2 各市(州)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482_1640574434704.png?width=385&size=8320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2021年5月24日 | 浏览量:178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4个市(州)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2935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369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612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5790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20人上升为1450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687人上升为1293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213人下降为274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504人下降为29808人。【作者注:每10万人口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最多的是兰州、嘉峪关和金昌市,最少的是定西、陇南和临夏州。】
表5-1 各市(州)每10万常住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110_1640574435167.png?width=514&size=9776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9年上升至9.13年。
全省14个市(州)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的市有7个,在8年至9年之间的市有4个,在8年以下的市(州)有3个。【作者注: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最高的是嘉峪关、兰州和金昌市,最低的是临夏、陇南和甘南州。】
表5-2 各市(州)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440_1640574435548.png?width=500&size=7148
三、文盲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8029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41902人;文盲率由8.69 %下降为6.72%,下降1.97个百分点。
注释: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大专及以上)=16年。
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2021年5月24日 | 浏览量:212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067332人,占52.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52499人,占47.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30750人,乡村人口减少438617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11个百分点。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7/947_1640574435785.png?width=785&size=72900
图6-1 甘肃省历次人口普查城镇人口比重
二、流动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735246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010870人,流动人口为5341595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76564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57594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239743人,年均增长8.9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96695人,年均增长14.61%;流动人口增加2743048人,年均增长7.47%。
注释: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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