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文件:《新时代甘肃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
新时代甘肃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第六十一期)
3月11日,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科技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新时代甘肃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甘教厅〔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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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全省研究生培养规模、结构和效益不断优化,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不断提升。到2025年,全省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高校占全省高校的比例分别达到18%、24%左右;博士研究生招生数达到2000人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占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到5.5万人以上,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达到3.5万人以上;全省高校综合实力排名全国同类学科前30%的学科达到35个左右,其中排名前10%的学科(A类学科)达到5个左右。
重点任务:
优化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
增列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位授权点,超前布局博士学位授权点,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甘肃政法大学重点培育法学、工商管理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支持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重点培育教育、农业、工程类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十四五” 期间,力争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个左右,新增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以上,新增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30个以上。
科学配置招生计划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科研实力及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培养条件与培养质量等因素,差异化配置招生指标。鼓励培养单位将研究生招生计划向大团队、大项目、大平台倾斜。稳步扩大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积极扩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加强一流学科建设
统筹推进省级一流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培育一批高峰高原学科。发挥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重点支持西北师范大学的教育学、甘肃农业大学的草学、兰州理工大学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兰州交通大学的交通运输工程、西北民族大学的民族学等优势学科力争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培养高校加强数理化生、文史哲等基础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培育、加强建设人工智能、公共卫生、生物医药,核科学与技术等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全省十大生态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
提升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性”
强化科研育人,全面提升科学研究在研究生教育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十四五”时期,面向科技发展前沿和全省现实需求,每年立项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800项左右,其中博士、硕士分别为300项、500项左右,支持研究生推广和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参与创新创业或就业创业活动、参加研究生学术论坛(案例大赛)、培育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案例)、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研究生担任科研助理,积极参与国家或省上的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生培养高校在申请甘肃省高校产业支撑计划等项目时,参与人员中研究生占比应在35%以上。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经费承担相应培养成本。鼓励研究生导师担任科技特派员,参与行业企业科研攻关和技术研发,促进产学研用供需对接。
创建联合研究生院
支持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国内外院所高校、行业企业,探索建设联合研究生院等新型研究生培养机构,共同确定管理博士、师资配备、培养方案、科研创新等内容,促进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和优化配置。
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
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将科学道德、学术规范、科研诚信和职业伦理教育纳入导师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省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宣讲教育,频道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纠正滥用导师职权、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坚决惩处师德失范、违法违规的导师。对指导的学位论文连续出现重大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
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推进考试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初试专业课命题和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学术潜质、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完善推广博士研究生“申请一考核”招生选拔机制,逐步扩大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生比例,至2025年,全省高校以上入学形式的博士招生人数占博士招生总人数的30%以上。支持纳入“强基计划”“双万计划”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项目的优秀本科生,探索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贯通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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