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务篇】企业的“应交税费”科目如何审计?
企业的“应交税费”科目如何审计?企业应当根据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准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税费。依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2号),企业应在“应交税费”中核算各种税费,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代缴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不需要预计的税种,一般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来核算。本文在参考其他公众号、学者的文献理论与观点的基础上完成,本文中“应交税费”的审计只针对企业一般情形,特殊情况应依据重要性、全面性等原则另附审计程序审核。
一、应交税费审计的目标
1.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交税费是否均已存在;
2.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应交税费是否均已记录;
3.确定应交税费是否以恰当的金额体现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
4.确定记录的应交税费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
5.确定应交税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
二、应交税费审计的实质性程序
1.首次接受委托时,需要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纳税鉴定、纳税通知、减免税批准等文件,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若被审计单位适用特定的税基式优惠或税额式优惠或适用优惠税率,需重点关注其审批或备案手续,检查是否完整有效;连续接受委托时,应关注其变化情况
2.获取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的税务文件、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被审计单位纳税申报资料等,复印留存,分析其效力性,并与上述明细表及账面数据进行核对,在此基础上填制应交税费明细表。
3.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并进行以下检查:
(1)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缴数的税金是否误计应交税费;
(3)复核应交税费与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之间的勾稽关系,检查应交税费贷方数是否完整列示实际计提或列支的各类税费;分析存在借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判断是否由被审计单位进项留抵或预缴税款引起;勾稽关系一直是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在勾稽关系的搭建,需加大关注。
4.对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进行检查:
(1)编制应交所得税测算表,结合所得税项目对本期所得税进行测算;
(2)抽查本期已交所得税资料,对其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3)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上年度汇算清缴报表与审定报表是否一致;
5.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检查:
(1)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加计复核其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核对相符;
(2)取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增值税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比较两者是否总体相符,若不符,分析其差额的原因;
(3)通过“原材料”等相关科目对进项税进行测算;通过“营业收入”等相关科目对销项税进行测算;这部分难在测算表的搭建;
(4)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办理出口退税有关凭证,复核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出口免抵退税是个较难的环节,需根据企业性质和实际情况重点关注;
(5)抽查本期已交增值税资料,对增值税的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6.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进行检查:
(1)结合税金及附加等项目,根据审定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来测算消费税,分项复核本期应交消费税税额;
(2)抽查本期已交消费税资料,对消费税的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7.对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进行检查(房地产企业重点审核):
(1)根据审定的预售房地产的预收账款,复核其预交税款的准确性;
(2)对符合项目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如果被审计单位已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检查、核对其相关报告;
(3)如果被审计单位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应检查、核对相关的手续。
8.对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检查:
(1)结合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审计,根据审定的计税基础和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测算被审计单位本期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需要注意的是,存在出口退税的企业,其附加税义务仍存在,应根据当期免抵额计算复核其准确性;
(3)抽查本期已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料,对其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9.对应交车船税和房产税进行检查:
(1)获取被审计单位自有车船数量、吨位(或座位)及自有房屋建筑面积、用途、造价(购价)、购建年月等资料,了解其使用情况、停用时间及其原因等;
(2)与固定资产(含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复核一致,判断房产税计缴方式并复核计算;
(3)抽查本期已交车船税和房产税资料,对其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10.检查应交资源税计算,,检查其缴纳情况。
11.检查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检查其缴纳情况。
12.检查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的计算,检查其缴纳情况。
13.检查除上述税项外的其他税项及代扣税项的计算,检查其缴纳情况。
(1)了解被审计单位按国家或当地政府的税制规定应交纳的其他税(费)项,并采用适当的程序作相应检查,比如水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等;
(2)了解并获取被审计单位已发生的代扣税(费)项,如代扣国外企业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
(3)根据各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费,并与明细账核对;
(4)审核支付凭证是否具有当地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或缴款书),是否已自行申报缴纳;抽查本期已交资料,对其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14.检查被审计单位获得税费减免或返还时的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和有效,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抽查应交税费的相关凭证,检查是否有合法依据。
15.检查应交税费的列报是否恰当。若被审计单位是上市公司,在其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按税种分项列示应交税费金额,并说明本期执行的法定税(费)率。对于超过法定交纳期限的应列示其主管税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审计实务—应交税费.一条审计汪,2021.1.27.
应交税费审计怎么做?.财税评论,2020.4.1.
应交税费审计要点(一)、(二).贵州电大审计案例分析,2019.6.11.
任晓军.审计工作中应交税费审计底稿的完善.财会学习,2016(20):15.
杨壁源.应交税费的审计.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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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欣欣,山西长治人,兰州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实践,目前税务师已通过4科,注册会计师通过2科,感谢李老师对本文的修改、对我日常学习与生活的帮助。
指导教师:李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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